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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溧阳市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措并举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有效提升了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根据《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的通知》(苏财农改办[2018]5号)、《关于2018年度常州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奖补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常农改办[2018]11号)和市本级大预算,共下拨财政奖补资金900余万元,11个镇区全覆盖。市财政严格贯彻上级要求,建立各试点村不低于8万元的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基本保障制度,有效地解决了村级组织“想干事、无资金”的难题。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政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让广大群众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实施当成自己的事情来参与、管理和监督,引导群众共建美好家园,推动全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规范资金使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常年管护人员的报酬和设施维修费用,解决村内基础设施、活动场所的运行和维护问题等方面。市财政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作用,保证村级公共服务正常运行,发挥最佳效果。
四是加大考核监督。市财政将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纳入对乡镇工作的考核范围,各镇区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定期对试点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及时通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