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要闻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常州市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的文件精神,持续提升新时期农业保险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能力,提高广大农户满意度,溧阳财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四举措完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一是将农业保险支出纳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落实好中央、省、市保费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安排好本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的农业保险标的属于财政给予补贴范围的,继续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给予保费补贴,并将所需资金纳入市、镇两级财政年度预算中。
二是规范资金使用。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方面,按照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审核无误后及时将保费补贴资金拨付承办机构。加强政府巨灾风险准备金使用管理。
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保费资金的预算、申请、拨付、管理、结算等各环节监督。对实际投保、保费收取、定损理赔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保险费奖补资金申请的真实性、合规性和使用管理情况开展检查。
四是加强绩效管理。按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有关要求,有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