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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财政局以服务中心为主线,持续加强评审制度建设,优化评审业务流程,深化支出标准研究,不断提升评审工作成效和满意度,更好服务我市财政高质量发展。
一是跟踪服务“现场化”。完善项目跟踪评审日志制度,规范评审日志的内容和格式。强化项目现场服务,重点关注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财务处理。严抓项目月报质量,认真核对资金数据,如实反映情况。及时发现项目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综合开展定期提醒、不定期提醒和重点提醒。
二是制度规范“精细化”。根据《溧阳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溧财建〔2016〕8号)、《溧阳市市级财政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业务考核办法》(溧财建〔2017〕4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从标底审核、跟踪评审、结算评审、基础工作等四方面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逐步形成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的长效机制。
三是结果运用“信息化”。综合运用评审结论,总结分析项目资金管理中的有益经验和不足之处,从优化财政政策、完善管理机制、增强部门主体意识等角度加强分析研究,给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定期梳理跟踪评审项目,排查进展缓慢或停滞项目,及时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队伍建设“廉洁化”。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大廉政教育和内控落实力度,严肃评审“七不准”规范,筑牢“廉洁评审”的思想防线,加强风险点控制,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评审业务,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截至目前,工程决算送审项目32个,送审金额18367.88万元,审定价16142.54万元,核减额2225.34万元,核减率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