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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是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市市民文明素养与道德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公共场所吸烟、高空抛物、乱涂乱写、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犬类扰民等不文明现象仍一定程度存在。常州市已将《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2019年地方性法规项目,以法治的刚性和硬度推动文明生活方式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文化品位。
7月1日下午,溧阳市司法局受常州市司法局委托,会同溧阳市文明办组织开展了立法调研活动,以座谈会的形式就《常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溧城镇人民政府、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及基层工作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代表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对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保障促进的措施、法律责任的设置等,结合近年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对策进行了充分交流。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汇总此次调研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并上报书面调研报告至常州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