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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27日,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任淑芳一行三人对我市2014-2018年省级太湖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溧阳市财政局关于2014-2018年省级太湖水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然后全面详细查看了相关审批手续、会计账簿、凭证、收据、支票等资料,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对支出票据是否规范等进行了重点检查。
检查期间,检查组一行还实地抽查了获得省级太湖水资金补助的南渡污水处理厂、大型垃圾转运中心、畜禽养殖关闭整治三个项目,对项目单位项目前期批复、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收支以及财务决算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经过检查,检查组认为溧阳市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地拨付资金,无挪用、挤占、擅自改变或扩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情况。项目单位按规定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及审计。
同时,溧阳市财政局从实际工作的角度对省级太湖水资金补助方式、补助范围等提出相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