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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日,《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正式实施。《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规定两大水库内禁止从事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
近期天气炎热,天目湖两水库内游泳和驾驶摩托艇戏水等人员增多,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和天目湖镇政府高度重视,前期在水库游人较多区域设置禁止游泳标志牌,在溧阳电视台投放流动字幕,利用手机短信和巡查车辆上安装的高音喇叭,提醒市民不要到两水库进行游泳等亲水活动,并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游泳等亲水人员发放《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进行教育、劝离,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部分市民不听劝告,执意到水库游泳。
为了加强天目湖水源地保护,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和游人人身安全,7月25日,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天目湖镇政府、天目湖镇派出所联合开展打击饮用水源地违法游泳专项行动。从下午17时至20时,水陆并进,对两大水库范围内游泳人员进行查处。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快艇2艘、执法车辆5辆,共查处5名违法游泳人员,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今后将继续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项执法行动,实行零容忍、严执法,加大两大水库水域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库内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切实维护天目湖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