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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企业用能管理,依法推进全市节能和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根据省、市节能监察工作部署,9月上旬我市节能监察中心配合常州市工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成了今年的节能监察工作。今年按照执法“双随机”要求,本次全市共抽到16家用能企业接受了省、市级日常节能监察,今年主要针对企业使用高耗能设备情况、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任用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涉限企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察,并对16家企业中2018年投产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了专项监察,依法对其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察。
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受监察企业都高度重视节能监察工作,积极配合,整体监察情况良好,产品限额均未超限,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少数企业使用淘汰电机,个别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虽未达到节能审查要求,但仍需补交节能承诺表,部分企业能源管理制度不完善、设备台账不清晰、计量器具不完备、能管员配备不全等问题。针对监察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企业均承诺及时整改,本月底前完成整改并上交整改报告,通过这次节能监察,我市节能监察中心将以此为契机,规范用能企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行为,对用能设备全面排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节能培训,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能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管理水平。(节能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