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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券无法用,店家来道歉
发布日期: 2019-10-2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国庆期间,外地的陈先生在某平台团了溧阳某酒店的代金券,前往酒店消费时被告知其团的代金券在节假日无法通用。为此,陈先生向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希望讨个说法。

接到陈先生投诉后,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分局工作人员对该酒店的代金券进行核实,该券确实标明了节假日可以通用。

分局工作人员联系该酒店的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陈先生的代金券在国庆期间是可以正常使用的,由于酒店国庆期间有部分临聘人员,可能存在员工业务不熟练情况,导致消费者所团购券没有正常得到使用。对于陈先生不愉快的消费经历,该负责人表示歉意,希望可以亲自向陈先生了解相关情况并致以歉意,如情况属实也将予以补偿。后工作人员联系了陈先生,陈先生表示个人信息不方便透露,接受工作人员代酒店方转达的歉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我国《消法》和《电子商务法》,消费者享有相关商品和服务知情权和选择权,在节日期间,消费者如遇网络消费纠纷无法自行解决,可以保留好相关消费记录,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拨打12345热线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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