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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周女士为筹备女儿的百日宴,早早的就在溧阳某面包店内订购了80份喜饼,酒宴当天,面包店如约将喜饼送至酒店,哪知将喜饼分发后的第二天,周女士就接到亲戚电话,说收到的喜饼内有发霉的现象,并且已食用。
周女士立即通知其余亲属不要食用喜饼,并立即和家人前往面包店,商议处理情况。周女士希望商家全额赔偿,但面包店认为其最多赔偿坏了的产品的金额,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周女士求助于市监局溧城消协,希望能帮忙调解。
接到投诉后,溧城消协立即对此事展开了走访调查。经查,周女士共订购80份喜饼,其中的铜锣烧产生了发霉现象。周女士希望面包店出具书面形式的赔礼道歉,全额并十倍赔偿其损失,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并带其食用发霉喜饼的亲戚检查身体。面包店则认为,十倍赔偿的诉求不合理,且精神损失费无从鉴定,同意其亲戚去医院检查,若出现问题可进行赔偿,并不认可事先带人去体检的方案。
经溧城消协多次调解,最终,面包店同意赔偿周女士1000元,周女士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