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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建立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监督管理机制
发布日期: 2019-12-12 浏览次数:    来源:市财政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重要作用,市财政高度重视专项债券管理,坚持用足用好原则,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提升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建立专项债券资金项目管理台账。对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项目,建立台账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专项债券的种类、年限、利率以及对应项目收益的具体内容、实现方式、实现时间、收入规模等相关信息,强化收入管控,确保到期专项债券能按照融资平衡方案如期实现偿还。

二是建立专项债券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对专项债券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科学设置评价指标,对专项债券发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更好地发挥其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作用。

三是定期开展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督查。建立部门联运机制,会同发改、住建、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债券使用督查。重点督查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支出进度。现场查验实物工作量及账户资金流水,对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实施进度过缓的情况,通过通报、约谈制度,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提速增效,促进专项债券资金早使用、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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