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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记者从市规划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留住乡愁记忆,彰显城市文化特色,日前,市政府将书院巷洪宅、原溧阳旅社、原盐库等11处建(构)筑物纳入首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单。
历史建筑是指能够反映地方历史风貌和特色价值,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建构筑物。
我市历史建筑普查和确认工作由市规划部门负责,历经一年左右的时间,通过线索搜集、现场调研、文献查阅、分析评估等工作,对中心城区、戴埠老街、社渚老街等重点区域进行了全面普查,共挖掘出潜在历史建筑102处。本次首批公布11处。从资源类别来看,以清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建造的传统民居、传统店铺为主,也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建造的一批公共设施、金融商贸建筑以及少量工业遗存。这些建筑集中体现了我市乡土建筑营建的技艺,也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变迁,对于研究和传承地方建筑文化,留存城市记忆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下一步,市规划部门将实施挂牌保护,会同相关部门研究保护政策和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历史建筑保护体系,让更多有价值、有特色的建筑纳入历史建筑保护名录。(钱定二 邹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