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繁体版
无障碍浏览
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魅力溧阳
政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溧阳要闻
>>内容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新增个税抵扣元素
发布日期: 2019-01-10 浏览次数:
来源:溧阳时报 字号:〖
超大
大
默认
〗
个税新政从本月起正式实行,记者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新个税法相关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享受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进行扣除。扣除期限自公积金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为方便我市职工办理个税抵扣申报,公积金中心提前调整了贷款还款流水账打印格式,新添加房屋坐落、贷款方式、贷款利率、借款人姓名、借款人身份证号、贷款合同编号,保留了贷款银行、借款期限、借款日期等信息,列表显示还款日期、还款支出、本金余额等信息,实现了申报信息查询和凭证功能二合一,并于2019年1月2日线下和线上同时发布。
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打印,一是公积金个人网厅-出具证明-还贷明细证明打印;二是到公积金中心窗口查询打印。(沈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