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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市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确保我市机构改革平稳有序进行。2月25日,市财政局就做好我市市级机构改革涉及部门的经费保障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作出明确要求。确保运转需要。根据机构改革中部门的职能调整、人员划转等情况,准确编制新机构部门预算,确保各部门正常履职。坚持厉行节约。严格实行经费随同职能、人员划转,办公设备等可携带资产随同划转调配,从严从紧控制行政运行成本,机构改革过渡期内原则上财政部门不追加各类经费。细化财政业务。梳理机构改革后的账户变更、开设和撤销、非税收入及票据管理、各类人员工资待遇发放等工作要求,清晰办理流程,有序推进机构改革顺利实施。加强资产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分类做好国有资产划拨工作,确保履职资产、经费随改革进度及时有序调整到位,防止因机构变动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规范管理。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执行,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预算指标划转、预算单位账户管理、预算执行等事项,一律按现行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沈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