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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收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针对移民和出入境管理部门,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160元降为每本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由每张80元降为每张60元,对于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
针对知识产权部门,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等,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针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涉及三类收费标准的降低,分别是223-235MHz频段无线数据传输系统收费标准、5905-5925MHz频段车联网直连通信系统收费标准、卫星通信系统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