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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溧政发(2017)12号)和《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细则(暂行)》(溧政办发(2017)11号)规定,溧阳市长荡湖产业投资管理公司已对拟投项目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尽职调查,并由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组织投委会决议通过并形成书面审议,现将该投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11日 - 11月17日。
公示内容如下:
一、拟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关于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2019年11月拟参股投资项目的公示
单位:亿元
序号
拟投资项目
投资主体
基金规模
已募基石投资
拟投资金额
备注
1
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项目
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80亿元
34亿
2亿元
合 计
二、拟投资基金情况摘要
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由上汽恒旭资本发起设立, 上汽恒旭资本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P1070270,基金管理规模140亿元,已投基金8家,成功IPO项目9个。上汽投资占股上汽恒旭资本40%,上汽投资系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汽集团”, 600104.SH)下属投资管理平台,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母基金投资等业务,借助集团整体优势及专业投资判断,创造价值。上海长三角产业升级股权投资基金拟投资方向为高端制造、消费服务、医疗健康、TMT及金融科技,符合溧阳市”四大经济”发展战略。
三、异议处置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溧阳市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拟投资项目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溧阳市政府提出。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胡博恩 0519-87283723
溧阳市产业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