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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新:
本机关依法查明:李淑新【女,蒙古族,1953年1月5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2004号共和世家青云轩,公民身份号码:2223271953****5120】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自2016年9月至2019年10月24日期间在溧阳博爱门诊部从事妇科门诊诊疗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于2019年12月10日拟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圆整。
按照程序现对你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该文书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未能有效送达你本人,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溧卫罚告字﹝2019﹞第056号】。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溧卫罚告字﹝2019﹞第056号】,逾期视为送达。
如你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后3日内到溧阳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地址:溧阳市溧城镇南环路55号)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3日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溧阳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