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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和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6号 苏财农【2019】37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溧农发【2019】137号 溧财农【201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由农场主自愿申报、镇核实初审、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实地考察,审核汇总,经研究,确定我市2019年申报江苏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的家庭农场为32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项目主管部门备案。
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溧阳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附件2019年溧阳市申报江苏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项目(家庭农场)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