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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相继引进和建设了一批规模大、质量高的好项目。随着省和常州市重大项目管理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管理机制已不能满足当前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省、常州市和我市重点项目管理,促进我市重点项目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投资效益,形成既有考核奖惩、又有政策激励的重点项目推进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该办法共六章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共3条,简要阐述办法出台的必要性和意义。
第二章,项目确定,共2条,重点项目的分类、确定和项目库的形成,确立重点项目的入选范围和标准。
第三章,组织管理,共3条,重点项目的实施、调整和督查。
第四章,政策保障,共3条,对重点项目给予用地、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保障,确保项目按时推进。
第五章,考核奖惩,共4条,重点项目的考核、表彰以及对违反管理办法的惩戒措施。
第六章,附则,共1条,明确文件的生效时间等。
三、适用范围
该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市重点项目分为重点产业项目及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其中,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总投资100万元以上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要设施、民生保障、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项目。
溧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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