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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4-19 浏览次数: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号:〖超大 大 默认〗
 
 

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着眼于当前农业发展突出矛盾、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也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切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苏南地区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89 号)、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 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9〕30号),切实做好我市耕地轮作休耕整体推进落实工作,溧阳市政府办公室特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溧政办发〔2019〕20号)。

按照省、常州市上述文件要求,以2018 年夏熟小麦统计种植面积33.99万亩为依据,原则上从2018年—2020年轮作休耕一遍,逐步建立符合我市生产特点的可持续、可复制的耕地轮作休耕模式和政策体系。



相关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整体推进耕地轮作休耕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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