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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成立交通系统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3520/2019-00035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溧交发〔2019〕24号 发布机构:交运局
产生日期:2019-08-05 发布日期:2019-08-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成立交通系统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成立交通系统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溧交发〔2019〕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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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和局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贯彻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交通系统专项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赵  波 

副组长:宋玲园、谈健鹰、李国荣、吴国平

成   员:魏春飞、赵建华、钱建平、刘  利、

吴志明、姜鸿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玲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查方式

专项督查工作在局党委领导下由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单位配合。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具体承办局党委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人员根据督查事项内容从领导小组成员中选取。主要督查内容:对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事项、局32项重点工程(工作)和其他涉及全局中心工作事项的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上级领导和局党委作出的重要批示事项进行督查;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等方面工作的督查;承担局党委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

三、责任追究

(一)专项督查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推动督查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

(二)对于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专项督查办公室报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由专项督查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决定,并根据情节严重情况上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相关市级监督主体,专项督查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督查人员应当坚持原则、恪守职责、求真务实,坚持从严标准,严守各项纪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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