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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
根据省、常州市、溧阳市关于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经研究,现制定《戴埠镇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考核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
戴埠镇2020年度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
工作考核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确保道路交通畅通,保障全镇人民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制定本工作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立足综合利用,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焚烧引起大气污染事故。
二、考核办法
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考核。夏收、秋收过程中,镇政府将组织巡查小组对各村禁烧工作进行不定时督查,并结合上级相关部门巡察中通报的火点数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各行政村考核奖基数为夏季和秋季各5000元,每季绩效考核奖金根据各村种粮田亩面积测算,核2.5元/亩,全年奖金为考核奖基数与两季绩效考核奖之和。如被戴埠镇秸秆禁烧巡查组查处的火点,按照500元/个扣除;被溧阳市环保局查处到火点,按照1000元/个扣除;被常州市环保部门查处到火点,取消该季考核奖;被江苏省环保部门查处到火点,取消该季考核奖的同时,倒扣该村村书记3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倒扣1000元。该单项考核奖村书记可享受40%,其余部分由其他村干部分享。
三、责任追究
各村必须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村组干部定点到田块,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秸秆焚烧情况发生,若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将追究相关村干部责任。
附:各村种粮田亩面积统计表
2020年各村夏收粮食作物田亩面积统计表
序号
行政村
种粮田亩面积(亩)
1
松 岭
200
2
南 渚
400
3
李家园
700
4
横 涧
300
5
黄岗岭
500
6
同 官
7
戴 南
1000
8
高 桥
800
9
牛 场
10
河 西
11
山 口
12
红 武
1800
13
戴 北
1500
16
赵家桥
2000
17
郑 墅
合计
13000
2020年各村秋收粮食作物田亩面积统计表
900
650
1200
1400
1300
2500
14
新 桥
15
百家塘
合 计
2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