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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常州市和溧阳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对埭头镇辖区内事故企业的复产审核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埭头镇事故企业复产评审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龙斌 党委书记
颜 萍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何留庚 人大主席
史富波 副镇长
成 员:承 军 安监办主任
吴 宠 环保助理、城建助理
万 中 经贸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
史建武 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黄剑旭 埭头上黄中心国土所所长
邵 晖 派出所所长
任勤华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王丙正 消防中队中队长
夏国玺 供电所所长
孙 敏 城管中队中队长
埭头镇事故企业复产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由承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埭头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