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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直属和垂直部门: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彭志刚同志任后六村书记助理,免去后六村主任助理职务;
史溧超同志任埭西村书记助理(明确为村定额补贴干部);
黄丽俊同志任前六村主任助理(明确为村定额补贴干部),免去前六村团支部书记职务;
卢飞鹏同志任前六村团支部书记;
阚皓云同志任前六村民兵营长;
蒋君元同志任邹家村民兵营长;
范梦霞同志任邹家村妇联主席;
江波同志任南埝村治保主任、民兵营长;
戴玉华同志任南埝村妇联主席、团支部书记;
史珏同志任埭头集镇居委会工作人员;
史曲同志任埭头集镇居委会工作人员;
免去史小芳同志邹家村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潘达同志邹家村民兵营长职务;
免去戴凤琴同志南埝村妇联主席职务;
免去戴春波同志南埝村民兵营长职务;
免去左丽丽同志南埝村团支部书记职务。
任职免职时间自2020年11月23日镇党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
中共埭头镇委员会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