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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天目湖镇党政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积极主动公开。结合《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第一时间编写并发布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积极参与市政府办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全年主动公开政府文件31件。二是规范申请办理。全年镇政府(党政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结3件。三是管理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形成过程中,均按照规定做好公开性审查,并做好属性标注。所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按要求移送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四是落实考核要求。对照全市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本年度内没有发生因政务公开工作不到位而被投诉的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
23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727
193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914.1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2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网站管理能力仍需提升等等。
2020年,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三点: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事,进一步增强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强督促检查,规范管理政府信息公开资料,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做到以公开促廉政,以公开树形象,推动全镇各项中心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天目湖镇党政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政务新媒体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2019年,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我镇政务新媒体,两个微信公众号按要求纳入我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
(二)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2件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基本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