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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现将《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溧阳市昆仑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2日
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溧阳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深化推进全市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齐抓共管,宣传引导、贯穿始终,源头管控、严查严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和执法部门主力军作用,全面落实禁放区烟花爆竹禁放各项措施,全方位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引导街道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要求,形成人人参与共同治理的禁放格局,有效减少大气环境污染,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禁放区内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二、工作步骤
2020年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总体分为高峰期管控和平峰期管理两个阶段,其中高峰期管控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9日,平峰期治理自2月9日起至年底。具体如下:
(一)组织部署(即日起— 2019年12月31日)。制定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各村(社区)、各职能部门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职责明、任务清,机构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
(二)宣传发动(即日起—2020年1月下旬)。制定昆仑街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方案,张贴和发放《规定》、《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充分运用宣传媒体,利用全要素网格,深入开展集中宣传,迅速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源头治理(即日起—2020年1月下旬)。通过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运输、储存行为,全面取缔非法窝点,严密堵控入城通道。
(四)高峰管控(2020年1月1日—2月9日)。组织足够力量在禁放区域巡查劝导,有效落实禁放措施。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实行重点巡查管控,严格查处违规燃放行为,特别是在1月24日(除夕),1月25日(初一)、1月29日(初五)、2月1日(初八)、2月8日(正月十五)等5个高峰管控重要节点,要配强力量,确保禁放区域内全面管控,不留死角。
(五)平峰管理(2020年2月9日—年底)。根据全市禁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禁放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整治、管控和查处工作。结合日常社会管理、路面巡防等管控工作,在重大节日期间,统一进行组织部署,集中开展宣传告知和查处整治行动,逐步推动社会文明新风的形成。
三、职责分工
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禁放管控的具体组织实施,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巡查管控,落实禁放工作经费保障;建立“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联动机制,责任落实到基层社区网格单元;指导村(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监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2. 综合办: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各部门加强职工宣传教育,落实禁放烟花爆竹的自觉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为禁放工作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3. 纪工委:负责对党员、干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的教育、查处工作。
4. 昆仑派出所:依法查处违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落实烟花爆竹收缴销毁事宜;配合安监部门严打取缔私销烟花爆竹行为。
5.综合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烟花爆竹摊点。
6.交警中队:负责组织在公共交通车辆、出租车等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人员监管,从严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
7.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关村分局:负责对新办企业、商户加强禁放宣传教育。
8.物管办:负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业主的禁放宣传教育,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巡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劝阻。
9.文教办: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医疗救治的应急处置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救治等相关情况;指导医疗机构做好管理区域内的禁放工作。
10.民政办:负责指导婚姻登记、殡仪馆、公墓等单位以及礼炮车使用管理开展禁放宣传,引导婚丧嫁娶活动遵守禁放规定。
11. 中关村经贸局:负责对禁放区内企业的禁放宣传工作。做好相关违反禁放规定人员征信平台的录入工作。
12.中关村建设局: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纳入监管建筑工地的禁放宣传工作,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严格遵守禁放规定。
13. 中关村财政局:负责做好禁放管理工作经费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大力营造声势。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一是开展集中宣传。要按照市委宣传部统一制定的宣传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在禁放区域的主要村社区、城郊结合部、繁华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展台、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时间集中、内容集中、人员集中的禁放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媒体要同步跟进,形成浓厚舆论氛围。二是抓好全面宣传。综管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在沿街商铺、宾馆酒店、商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宣传;村(社区)要在新村小区、街巷出入口设置禁放标识牌;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职工遵守禁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婚姻登记、户籍登记、产权登记等业务的窗口部门,要通过发放告知书、设立告知牌等形式,开展禁放宣传。三是强化重点宣传。综管局要协调相关单位,在辖区LED广告屏、户外广告牌播出禁放标语或公益宣传片;文教办要加强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广泛开展禁放宣传。四是媒体专题宣传。综治办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禁放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和深度报道,震慑违法、教育群众。
(二)突出源头堵控,严打私贩私运。各执法部门要立足各自阵地,采取联合整治等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一是加强外围堵截。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立足辖区主要交通要道,重兵在各级治安卡点、公安检查站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并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的巡查堵控,特别是重点对大货车、面包车、农用车的拦截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二是规范市场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安监)要加强监管,规范非禁放区烟花爆竹经营活动,特别是加强禁放与非禁放区域交界处的检查管控。同时坚决遏制非禁放区域一证多点、集中出摊、连片销售的现象,对禁放区造成压力;综管局要重点加强街道面货车、面包车、三轮车占道流动兜售、街巷两侧出摊设点占道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清查。三是联合清理整治。派出所、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加强对门面房、出租房、空关房以及城郊结合部偏僻区域的联合清理整治,捣毁一批私贩私储窝点,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切实消除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现实隐患。
(三)严格执法标准,从严惩治违法。对于各类非法运输、销售、存储、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加大惩戒力度,全面震慑违法人员,推动《通告》的贯彻实施。一是加大违规燃放的处罚力度。派出所对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规燃放不听劝阻的,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在禁放单位及周边燃放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阻碍执法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违法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执法查处。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市场监管部门(安监)要严格查处,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流动兜售、占道经营的,综管局要严肃查处;对在易燃易爆场所、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区域非法销售烟花爆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派出所依法给予处罚。三是加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查处。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要依据各自职责,对通过各类车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依法处罚。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危害公共安全、违反治安管理的,派出所要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四是加强典型案例的曝光。对查获的非法销售、运输、燃放行为,各执法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全媒体进行曝光,警示违法。派出所、综管局、市场监督等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举报非法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核查反馈。
(四)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措施。构建“街道—村(社区)—网格” 三级禁放管控网络,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网格划分,完善网格化禁放管理机制,在高峰管控具体时间段,组织街道和园区各局办部门与禁放区域内的村(社区)、网格结对共管,与基层村(社区)、网格共同落实禁放管控任务、承担禁放工作责任。一是完善组织架构。建立包保责任制,落实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保村(社区),村(社区)两委人员包保网格的包保责任制,一包到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协调解决问题,落实包保责任。各网格长(员)是对应区域的禁放管控工作责任人,统筹组织、负责本区域禁放工作。以街道、村(社区)、网格为基本架构,构建纵向到底的管控网络,各网格单元根据实际自行划分确定管控小单元。二是全面动员组织。各级村(社区)及职能部门要全面动员物业保安人员、治安积极分子和商家业主参与禁放管控工作,组建禁放志愿者队伍,确保每幢新村大楼、每条街巷、每片商业区、每条交通干道、每家企业单位都布建有管控人员。昆仑派出所要全面动员广大干警投入到禁放管控工作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切实加强村(社区)内巡查和路面巡防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三是细化管控措施。①以属地管辖为基本原则,依托街道、村(社区)、网格三级管控体系,积极开展禁放管控工作。②按照“以点保面”、“外围保内围”的思路,严密做好街道禁放区域周界沿线内、外毗邻部位管控,决不允许烟花爆竹在禁放区域周界沿线进出,决不允许禁放区域周界沿线部位炸响。③加强巡线巡查,主要对禁放区域内敏感部位,城市广场、湖畔、道路等,各网格应组建不少于1支巡查队伍,高峰敏感节点时段按照每小时不少于1次的频率,开展不间断巡线、巡查,及时发现非法燃放的苗头和事件,及时予以取缔、教育或通报公安机关处理。④对禁放区域内重点管控部位开展定点值守管控,将管控力量细化到每个最小网格单元、每个小区、每个楼栋、每条道路、每个进出禁放区域道口,采取死看硬守和巡线巡查相结合,决不允许有一起非法燃放、一声烟花爆竹炸响。对禁放核心区内,尤其是一些复杂公共部位、空旷广场公园、闲置苗圃窝棚、待拆(建)工地、临时搭建、外来人员聚居地等处,各网格可视情采取定点值守的方法,确保禁放效果。⑤各单位抽调人员全部纳入网格管控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化值守或巡查,与村(社区)网格工作人员、志愿者队伍并轨运行。以上力量,统一由村(社区)网格调配指挥。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2020年是我市烟花爆竹禁放的第一个新年,考验禁放工作开展成效的关键之年,特别是元旦春节很快到来,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充分认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禁放办的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要把烟花爆竹禁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向全体工作人员讲清讲透,全力以赴投入到禁放工作中来,确保实现禁放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响声”工作目标。
(二)细化方案,强化履责。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在街道禁放办的统一领导下,确保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人员、工作经费落实到位。派出所、综管局、市场监督、教育、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周密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确保责任、力量、措施“三到位”。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春节禁放期间,街道禁放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按照重点督导内容,对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组织部署、责任落实、宣传发动、执法查处、工作保障等方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单位,予以情况通报,限期督促整改。对春节期间仍然存在较多违规燃放现象,有关单位和部门管控不到位的,要追究分管领导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对辖区内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重大火灾,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或发生大面积违规燃放、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稳步推进,加强报送。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要严格落实信息反馈和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收集掌握本单位、本部门禁放工作情况信息,对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要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综合办公室要注意收集汇总典型经验做法和显著工作成效,做到推广宣传。2020年1月10日前,将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领导机构和具体方案报街道禁放办备案。2020年2月9日前,各村(社区)、各局办部门报送高峰管控期间阶段工作总结,重要舆情、重点信息、重大事件及时报送街道禁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