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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控集团、昆仑街道、各局办(中心)、各企业: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常州市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通告》最新要求,各类企业一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2.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按原规模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制定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以及防控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将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园区备案。经企业经营所在地、市防控应急指挥部按疫情防控要求核查审核同意,可维持现状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3.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企业,应说明原因,需提供职工防控摸排信息采集表(含重点疫区来溧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负责疫情防控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提前向园区管委会申请,经审核后,报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
4.各企业最大程度动员离溧员工不提前返回溧阳,做好在溧员工思想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期一律不得组织人员来溧。
5.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督促指导。园区实行副科职以上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对挂钩联系的企业和项目,做好督查检查工作,并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工作;其他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或扩大规模的企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落实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园区将采取相关措施。
二、复工条件
各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的复工时间,深入开展员工调查摸底,分批分次有序组织落实复工,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出租厂房的企业也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督查租赁厂房企业,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日报制度,切实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企业值班制度。企业有宿舍的,集中监管,没有宿舍在外租房的,由园区告知相关镇(街道),由企业主管,村(社区)协管,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返溧员工必须向企业填报个人申请表,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企业指定专人每天必须填报湖北等重点疫区返溧员工、其他疫区返溧员工、溧阳籍外出返溧员工信息表,上报园区定企人员,不得缓报、漏报、瞒报。凡从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返溧的企业员工,一律到市集中隔离点留观14天,其他疫区返溧员工或溧阳籍外出返溧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或指点的集中点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定企干部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设施物资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外来员工较多的企业必须单独设置标准隔离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租用宾馆等设施,可以单独作为隔离间,企业要按照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
4.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到位;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 企业、职工参与配合街道、社区(村)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做好体温测量记录,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特别是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多次消杀,其他厕所、电梯、办公区、隔离区等区域应做好日常消毒管控工作;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坚持每日向定企干部、街道、社区(村)报告情况。
除具备上述四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可提出复工申请,所有准备复工的企业设施设备、人员培训、责任落实等必须全面达到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后方能复工。
三、复工流程
在2月9日24时后复工的企业需提前2天向园区复工工作专班方案审核组提出复工申请,由定企业干部上门对照复工要求进行现场审核签字,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后,报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市工信局)复核审批,审批后方可复工,并提供以下资料:
1、 工业企业复工申请
2、 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溧阳市工业企业复工报备表》(附件1)
4、《本企业复工人员情况表》(附件2)
5、《本企业溧阳员工外出情况表》(附件3)
6、《本企业外地员工情况表》(附件4)
7、《本企业返溧人员观察方案》(附件5)
四、工作机制
成立江苏中关村企业复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园区企业复工工作。具体企业复工服务专班领导小组工作分工明确如下:
总 指 挥:吴小平
副总指挥:强国民 强伟祝 贾 玻 周 莉 童鲁滨
朱光华
(一)方案审核组
组 长:陆福金
副组长:王 红 虞旭虎 庄 磊
成 员:李 翔 丁 雷 狄文绚 董云飞 花 敏 张 弛
主要职责:
1.负责企业复工方案的制定指导工作;
2.负责受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小企业复工申请、复工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的初审、上报复核审批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二)企业服务组
组 长:贾 玻
副组长:梁伟涛 杨 絮
成 员:张映富 谢旭东 华 群 潘颖霞 蒋俊美
1.负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后的水、电、气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协调对接;
2.负责科研平台需要协调解决的相关问题。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奚建国
副组长:余学智 李 刚
成 员:陈俊华 赵士龙 罗逸新 潘 俊 杨舟彪 陶 黎
陈彬荣 顾 蓉 黄永锋
1.对接市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工作;
2.按照指挥部要求执行相关应急任务,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应急方案及开展应急演练;
3.负责防控期间的防控应急工作,应急处置结果按日上报。
(四)指导监督组
组 长:倪 蕾
副组长:周志凌 余庆锁 蒋忠强
成 员:黄秋明 臧秋萍 偰 蓉 谢超娟 陶秋平 陈国平
宋 科
1.按照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车间、食堂、宿舍等人员密集型区域及办公、厕所、电梯、隔离等区域的卫生消毒防控措施的指导;
3.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知识的培训和宣教工作。
(五)舆情应对组
组 长:梅泽峰
成 员:张 哲 王丽萍 陆建强 余 馨 胡佳丽
1.负责信访来访、网络舆情、平台投诉等应对答复工作;
2.负责对外宣传等工作。
(六)物资协调组
组 长:童鲁滨
副组长:朱汝伟 宋 波
成 员:马旭红 吕国建
主要职责:负责与市级相关部门协调对接,做好物资的调配工作,积极寻找相关渠道,帮助企业采购防疫物资。
(七)综合协调组
组 长:周小卫
副组长:朱 静
成 员:邱 婷 陆建强 刘文辉 吴国强 徐 俊 张 栩
周嘉民
1.负责园区复工企业防控期间的综合协调及上情下达工作;
2.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信息报表汇总;
3. 负责各类问题的收集上报,企业疫情防控专班值班电话:87304656;
4.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附件:1.《溧阳市工业企业复工报备表》
2.《本企业复工人员情况表》
3.《本企业溧阳员工外出情况表》
4.《本企业外地员工情况表》
5.《本企业返溧人员观察方案》
6.《常州市企业疫情防控指导意见》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