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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控集团、昆仑街道、各局办(中心):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改善园区生态环境质量,根据常州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和《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9〕18号)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实际,特制定《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1日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2020年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
根据常州市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书》和《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9〕18号),现就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明确如下:
一、强化组织推进
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4月15日前完成2020年工作计划编制,报市攻坚办备案。(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一)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强化信息报送,全年信息报送数量不少于24条,省“美苏263”微信公众号录用数量不少于1篇,注重信息质量,提高录用率。(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12条、经济贸易发展局4条、建设规划管理局8条)
(二)加强曝光问题整改。强化突出环境问题自查力度,对江苏卫视、常州电视台、溧阳电视台等媒体曝光问题要及时处置到位或采取积极行动推动问题解决,并形成相关工作台账及时报市攻坚办。(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经济贸易发展局、建设规划管理局)
(三)加强信访调处。按属地原则认真调处各类信访投诉,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减少越级上访、重复信访等问题。严格落实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要求,有效整合园区生态环境、建设管理等力量,按时受理、规范处置、及时办结。(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经济贸易发展局、建设规划管理局)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PM2.5平均浓度同比2019年下降2%以上,降尘量同比2019年下降2%以上。
(一)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督促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建设小容量港口岸电系统1套。(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二)深度治理工业大气污染。一是完成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溧阳互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溧阳市埭头凤巢食品厂、溧阳市华盛染整有限公司等3台生物质锅炉全部采用生物质专用锅炉,并配套高效除尘设施,或实施清洁能源改造。二是完成天然气锅炉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23台天然气锅炉(含沼气)低氮改造或更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50mg/m3。三是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继续深入排查“散乱污”企业(作坊),落实关停取缔和提升规范要求。加强长效管理,严防关闭企业(作坊)死灰复燃。(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三)严格管控各类扬尘。一是严格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扬尘防治检查评定不合格的建筑工地实行停工整治。严格施工工地扬尘防控的征信考核。强化公路施工石灰拌和等扬尘管控。施工路面需要清洁处理时必须使用吸尘方式,严禁采用吹风式。(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二是严格堆场扬尘监管。夯实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堆场扬尘监管责任,提升扬尘防控水平。完成江苏友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露天堆场封闭改造。完成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江苏友邦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码头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并与主管部门联网。三是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严格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强化渣土运输企业诚信考核。加强对施工工地弃土场的扬尘管理。(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局)
(四)深化VOCs专项治理。完成江苏华鹏变压器有限公司、江苏立达电梯有限公司、江苏维多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江苏维多股份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提升工程(改RTO)。完成江苏兴锻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废气治理提升工程。(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五)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一是秸秆禁烧管控。强化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严格制止秸秆焚烧和抛河行为。二是秸秆综合利用。坚持堵疏结合,完善秸秆收储体系,推广秸秆就地就近实现资源转化的小型化、移动式装备。(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经济贸易发展局)
(六)加强面源污染控制。一是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餐饮行业“负面清单”全覆盖。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安装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或高效油烟净化以及除异味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1000平方米及以上餐饮企业全部安装用电监控设施。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二是加强烟花爆竹污染防治。切实落实烟花爆竹禁放措施,有效防止空气污染。(责任单位:昆仑街道(社会事务局))
(七)重污染天气防范应对。落实重污染天气生产调度令制度,对列入应急管控清单的限产项目要细化到具体企业、生产线和生产设施上,并采用限制用电、用水、用气等措施保障落实。(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综合管理局)
三、着力打好治水升级战
北环河银梧桥、竹箦河泓口桥、南河濑江桥、丹金溧漕河正昌路桥4个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75%以上。
(一)推进城乡水环境整治。一是巩固黑臭水体整治成效。继续做好已完成整治城乡黑臭水体的效果评估及销号工作,对不符合要求及新出现的黑臭水体,持续实施提升整治。积极实施水系连通工程,打通断头浜。持续开展河道轮浚。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畅流活水、长效保洁责任,实现长制久清。二是开展“小散乱”排水整治。全面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夜排档、理发店、洗浴、洗车场、洗衣店、小诊所、建设工地等“小散乱”排水户的问题排查,及时纠正雨污水管网私搭乱接、污水乱排直排等行为。三是开展居民小区和单位庭院排水整治。开展居民小区、公共建筑和单位庭院内部雨污水管网和检查井错混接、总排口接管等情况排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任务清单,推进实施管网修复改造和建设。(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
(二)加强太湖水污染防治。一是提升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开展工业园区(集聚区)和工业企业内部管网的雨污分流改造。整治达标后的企业或小型工业园区,绘制雨污水管网布局走向图,明确总排口接管位置,并在主要出入口上墙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完成溧阳市盛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升改造。督促溧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局)二是综合整治排污口。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规范排污口设置和管理,取缔、整治非法及设置不合理排污口。开展沿河排口、暗涵内排口、沿河截流干管等的排查,科学实施污水直排口消除工程,重点解决旱天污水直排,有效管控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全面排查污水管网覆盖情况,分析评估存在主要问题,划定管网覆盖空白区或薄弱区域。结合区域建设改造规划,科学确定消除管网空白区的方案对策,并加快实施。(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三是夯实“河长制”责任。强化河湖长履职力度,推进落实河湖污染治理责任,形成治污合力。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
(三)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一是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规划发展村为重点,加快推进污水收集管网配套,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效率。2020年底前,实现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二是全面治理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完成农村户厕无害化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推进公厕建设,完善公厕布局,提升公厕标准,丰富公厕功能。(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局)三是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农田轮作休耕。进一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行农药、化肥减施,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5%,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建立废旧农膜和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回收利用机制,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0%。(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四是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依法有序推进禁养区水产养殖退出,2020年底前禁养区内养殖行为全部退出。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模式,水产健康养殖比例达65%。(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五是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范畜禽养殖管理,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规模养殖场治理率达100%。(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
四、扎实推进固废清零战
(一)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加强生活垃圾治理,确保环卫设施、车辆整洁完好,生活垃圾实行日产日清,镇区环境保持整洁,无垃圾乱倒现象,可视范围无暴露垃圾。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加强分类宣传。(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二是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管理制度。坚决打击和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源头减量,压缩危险废物贮存周期,严控增量。(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以受污染耕地和工业污染场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及风险管控。严格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协同生态环境部门完成顺博合金江苏有限公司、原溧阳市蒋店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原溧阳市昆仑钢管有限公司地块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加强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江苏巨邦制药有限公司、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等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管控。(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五、推动绿色发展转型升级
优化调整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资源结构和运输结构。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调整不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定位的产业布局、规模和结构。整合和提升现有工业集聚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开展低碳示范单位、绿色工厂、能效领跑者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严格控制能源和煤炭消费总量。开展煤质专项检查;强化“煤改气”长效管理,严防死灰复燃;巩固燃煤锅炉整治成果,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完成市下达的2020年减煤任务。开展化工生产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巩固“减化”成果,确保不发生关闭化工企业死灰复燃现象。督促江苏维多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推进搬迁改造工作,9月底前整治提升到位,逾期未整治提升到位,年内关闭。(责任单位:经济贸易发展局)
六、加快生态修复与保护
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省生态空间管控规划及管控要求,完善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监管机制,做好日常监督管理。落实“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问题整改。高质量推进生态绿城建设。持续实施生态源保护工程,扎实推进城乡公园绿地、生态廊道、生态绿道等工程建设,进一步均衡生态产品辐射范围,体现生态绿城建设的普惠性。年内启动运河第一坊建设,完成西山河公园建设,提升配套设施,优化江苏中关村园区环境。(责任单位:建设规划管理局、综合管理局)
七、深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开展生态环境政策集成改革试点。(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八、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规范环境秩序。对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省“提质进位”反馈问题以及省、常州、溧阳三级人大审议《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中相关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完善整改方案,逐项整改、逐个销号,按照时序进度,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综合管理局)
目标任务书中未明确年度具体完成的时间的,均为2020年11月底前完成。
附件:2020年江苏中关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