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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有效遏制和防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江苏省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传〔2019〕541号)和《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常交安〔2020〕1号)精神,结合全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三年的“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红线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吸取盐城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安委会《关爱生命筑牢防线江苏省“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强化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降低事故总量,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可控。
二、组织领导
局成立“红线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局安全科、工程科、公路处、航道处、工程处、农路办、市综合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组成。“红线行动”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安全质量监督部门)。
局安全科、工程科负责指导局属有关单位抓好“红线行动”工作落实。
局属公路处、航道处、工程处、农路办分别负责对我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农村公路项目、航道、港口工程项目开展“红线行动”的指导工作,按职责范围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的“红线行动”,并监督检查。
市综合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安全质量监督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开展 “红线行动”工作情况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
三、红线问题
(一)安全质量事故。
1.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含)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6个月内累计发生3起(含)以上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桥梁垮塌、隧道坍塌,或者水运工程垮塌、失去使用功能等事故。
3.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生产安全事故。
(二)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
5.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深基坑、高边坡变形监测,围堰沉降与位移监测,瓦斯隧道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开展隧道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提供虚假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数据。
6.施工单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架桥机、缆索吊机、移动模架、液压爬模进场前未查验机械设备证件、性能、状况。
(三)重大安全质量隐患。
7.施工现场驻地及场站周边存在不良地质,未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8.墩柱及盖(系)梁施工、跨越式支架搭设、围堰拼装、设备安装等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施工未按要求设置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验算,或超载使用。
9.满堂支架未按规范施工,未进行承载力验算;地基或基础承载力不足,或未进行专项验收。
10.未按规定运输、存放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破作业未按规定设置警戒区,或警戒区范围不足。
11.路堑高边坡工程,未按设计要求逐级开挖逐级防护,未有效开展边坡稳定性监测,未及时设置截、排水设施,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不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12.桥梁悬浇挂篮结构不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混凝土未对称浇筑,两端悬臂荷载不平衡偏差超过设计或规范规定;未按设计要求设置有效锚固;施工荷载超过挂篮设计的允许荷载。
13.隧道洞口边、仰坡未按设计及时进行加固、防护,未及时施作截、排水系统;隧道开挖安全步距未按经审核的专项施工方案控制;拱架施工锁脚锚杆未按设计实施,拱脚脱空或支垫不牢固;锚杆未按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导致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瓦斯隧道未按规定采用防爆电器和设备、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按规定实施动火作业管理;瓦斯隧道通风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瓦斯隧道瓦斯检测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检测、监测设备设施不齐,监测与预警未有效开展,或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14.水运工程水上和潮湿地带的电缆线不具有防水功能,电缆接头未进行防水处理;在船舶进出的航行通道、抛锚区和锚缆摆动区架设或布设临时电缆线;沉箱浮运稳定性不足;沉箱、方块、预制梁等大型结构件安装起重机超限运行。
四、实施步骤
“红线行动”期限自即日起至2022年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
各有关单位根据局“红线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全面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1月21日—2020年4月)
各有关单位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3大类、14条红线问题,建立完善“红线行动”工作台账,做到发现一项、整改一项,形成“红线行动”自查报告。
(三)巩固深化阶段(2020年5月—2022年9月)
各有关单位要把“红线行动”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并结合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发现“红线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10月—12月)
各有关单位将公路水运工程“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红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将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做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和实践。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查找差距,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红线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行动,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结合实际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落到实处。
(三)健全惩戒措施。各相关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报《溧阳市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1)、《溧阳市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附件2),发现存在的质量安全红线问题且属违法行为的,各级责任部门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法律责任,参照《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各级责任部门按照省安委会《以更高标准更严措施管控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发生严重违反安全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红线问题,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将执行红黄牌警告措施并依法予以处罚。每发现一个红线问题,即作为一次黄牌警告,每年累计两次黄牌即为红牌,对项目建设期间受到红牌警告的,当期履约考核不得高于中,信用评价不得高于A,取消平安工地、优质工程等创优申报资格。红黄牌信息将上报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评价、工程评奖管理。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红线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将红线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之中,督促从业单位尽快开展红线问题自查、自纠、自改,结合日常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红线行动工作台账,局将对“红线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重点督导。
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认真总结“红线行动”工作情况,并及时报“红线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20年1月23日前报送实施工作方案,每年11月28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2022年11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蒋良俊,联系电话:0519—87268125,邮箱:303044322@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溧阳市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
2.溧阳市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
3.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另行下发)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4日
附件1
溧阳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签章): 填报日期:
1.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公路工程问题汇总情况
1.1建设项目情况
建设项目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合计_______公里;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合计_______公里;
农村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合计_______公里。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_______家,施工单位_______家,监理单位_______家。
1.2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汇总情况
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农村公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督检查情况
2.1建设项目情况
2.2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汇总情况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行政处罚情况
3.1停工整改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_______个标段,普通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标段,农村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标段。
3.2黄牌警告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_______个,普通公路工程项目_____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______个。
3.3红牌处罚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______个,普通公路工程项目_____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
3.4行政处罚
高速公路增设互通工程项目_____个,普通公路工程项目______个,农村公路工程项目_______个。
3.5其他(请注明)
附件2
溧阳市水运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红线问题情况汇总表
1.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自查自纠汇总情况
项目情况
码头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泊位合计_______个;
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陆域形成面积合计_______万平方米;
航道整治工程项目_______个,项目覆盖率_______%,航道里程合计_______公里;
码头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航道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码头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航道整治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红线问题________个,整改率_______%;
码头工程项目___个,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项目____个,航道整治工程项目____个,船闸工程项目____个。
码头工程项目____个,港区道路与堆场工程项目___个,航道整治工程项目____个,船闸工程项目____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