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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企事业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建立健全快速反应、运行有序、正确决策、科学应对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重要)情况信息报送处置机制,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交通系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重要)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第一时间报送上级部门和领导并全面掌握事故情况、有效组织事故救援、积极面对社会舆情和消除社会影响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从以往所发生的案例看,暴露出在有关单位在发生公共交通客运、道路危货运输等交通事故方面存在“信息上报不及时、信息掌握不准确、网络舆情满天飞、应急处置不科学”等突出问题。局属各行业监管部门和运输生产企业要准确把握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及处置有关要求,把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重要)情况信息报送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责任和担当意识,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和内容的准确性,确保迅速、及时、有效地将有关事故信息及其他重大(重要)信息上报。
二、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信息报送范围
交通系统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消防、火灾事故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是判断是否是重大(重要)信息的唯一标准,要根据事故发生状态、事故发展后果及可能引起媒体关注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等情况综合考量,防止因小事发酵酿成大事。
(二)信息报送原则
1、“第一责任人”原则。交通系统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重要)情况信息报送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等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单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渠道畅通、时间第一的信息报送机制和网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事故和重大(重要)情况信息可以重复报送,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2、“先报后核”原则。凡发生涉安和重大(重要)事件情况发生,都必须在第一时间按规定报送信息,有关具体情况可随后进行核实并续报。
3、“以快为主”原则。各部门、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对重要信息进行甄别、分析和研判,要做到第一时间上报,原则上各类事故和重大(重要)情况初次上报时限不得超过30分钟,后续信息及时跟进补充。
(三)信息报送方式
1、电话口头报送。按照快报原则,为争取时间可采取电话口头报告形式,先行报告事件发生基本情况信息等。
2、书面报告报送。在相关信息了解准确情况下,应按照规范格式形成书面报告进行报送。手机信息、电子邮件、传真等均可作为辅助报送形式。
(四)信息报送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统一报送至局安全科,局安全科室负责人接报后第一时间转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要时,按规定转报市有关部门及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其他重大(重要)情况信息统一报送至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负责人接报后第一时间转报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必要时,有关信息可越级第一时间直接上报至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后再向局安全科或办公室进行补报,但要说明已越级上报有关情况等。重大(重要)情况信息不拘泥于形式,注重的是信息的时效性和及时应对处置。
三、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措施
(一)加强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渠道 各部门、单位要把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严格执行好领导带班值班制度,有关单位信息监控平台应安排专人值班值守,要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手段和功能,要选派熟悉业务、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值班,加强同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应急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及时准确报告信息。
(二)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实际成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建立各自单位岗位设置合理、职责分工明确、运转衔接科学、协同办事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强化预案的实效性和实战性,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和准确率,切实有效应对和处置。
(三) 明确工作要求,强化责任考核
生产安全事故及重大(重要)情况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作为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之一,对未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存在迟报、漏报或谎报、瞒报情况并造成负面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年度考核严格实行扣分和评先创优“一票否决”。
溧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