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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责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溧阳市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责任人现已明确,朱建铭同志为溧阳市城市防洪工程防汛行政责任人、段科萍同志为防汛技术责任人、戴春祥同志为防汛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各级责任人相关职责,现告知如下:
行政责任人负责组织防汛宣传和思想动员工作;组织开展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包括队伍、经费、物资筹措保障等;督促修订完善各项预案、方案,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防指调度指令;掌握雨水情、工情、险情等情况,遇重大情况及时处理并上报;工程出现险情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抢险,做好受影响区域群众转移工作。
技术负责人配合行政责任人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对防汛抢险队伍建设和培训、防汛物资管理调拨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工程工情及雨水情,贯彻执行防指调度指令;发生险情时应立即上报并对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认真做好日常技术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巡查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
巡查责任人定期对城市防洪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水情测报工作、防洪工程管护工作等。
若本次公布的责任人工作发生变动,继任人员即为相关责任人。
溧阳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