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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总结信息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1条。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报告年度收到公众关于水利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条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水利信息公开费用。四、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局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4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27
8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71.4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手段和方法需要进一步丰富,要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和丰富公开形式上探索新出路。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克服缺点,发扬优点,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推动市水利局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2019年6月以来,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部委办局全面清理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我局高度重视,共梳理出政务新媒体3个,最终保留2个,均纳入我省政务新媒体备案检查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