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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
按照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常肺炎防控指《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的通知》、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切实加强党的领导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对做好农业企业疫情防控事项明确如下:
一、本市农业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
二、涉及“菜篮子”供应的种养殖业业主应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学调度,确保市场供应,保障群众生活需求。
三、企业应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加强员工防护,在上班期间和公共场合落实佩戴口罩等各项要求。
四、各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要深入一线给予企业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同时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5日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