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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
为贯彻落实省、常州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我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证书印发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省政府中期评估,根据《关于做好 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实施工作的通知》(常农计〔2020〕9号)精神,现将2020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安排标准及明细
本次项目资金来源于2020年常州市以上美丽乡村发展专项资金,按照各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量分配。分配标准依照《全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系统》所记载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数,按每万户1.2万元,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核定,具体明细见《2020年溧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补助资金明细》(附件1)。
二、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
下拨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添置打印股权证书的专用打印设备及辅材、业务培训等工作经费,各镇(街道)要尽快执行落实到位,确保完成工作任务,至2021年4月前还未明确支出单位且无正当理由的,专项结转结余资金将予以收回。
各镇(街道)要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本次项目资金和上一批2019年省以上农村公共服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关于下达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的通知》溧农发〔2020〕33 号)的使用。专项资金不得列支预算单位机构运转所需的基本支出经费,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不得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与专项目标任务无关的其他目标考核任务或政策进行捆绑。
三、项目监管与绩效评价
市农业农村局将强化跟踪管理和运行监控,加大日程监督检查力度,努力确保各镇(街道)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并根据上级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各镇(街道)要做好常州市“阳光扶贫+”涉农资金综合监管平台等数据录入更新工作,于2020年10月31日前报送《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2020年市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附件3),联系人:陈晓岚,联系电话:87269322。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17日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7月17日印发
附件1
2020年溧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改革项目补助资金明细
序号
镇(街道)
户数
(万户)
下达资金
(万元)
1
溧城镇
18214
2.2
2
昆仑街道
20457
2.5
3
埭头镇
7137
0.9
4
天目湖镇
(不含生命康源)
17058
2.0
5
上黄镇
8079
1.0
6
戴埠镇
16728
7
别桥镇
19444
2.3
8
竹箦镇
18788
9
南渡镇
23914
2.9
10
社渚镇
21960
2.6
11
上兴镇
26078
3.1
12
生命康源
5041
0.6
总计
202898
24.4
附件2
2020年市以上农业农村专项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2020年市以上美丽乡村发展
实施项目名称:2020年XX镇(街道)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溧阳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县、乡、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入资金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实施内容
资 金 来 源
合 计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级财政补助资金
县级财政补助资金
实施单位自筹资金
单位:万元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自2020年7月起至2021年3月止, 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五、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类型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指标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2020年市以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表
专项名称
补助资金总额
已使用资金
结转结余资金
备注
2019年省以上农村公共服务——溧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项目资金
2020年市以上美丽乡村发展——溧阳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合计
镇(街道)项目实施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