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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街道办)农业服务中心(农村工作局)、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溧阳分局、各市场监管分局、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19年废旧农膜回收工作成效评估及落实 2020 年网点建设任务的通知》(苏农办农〔2020〕 8号)、《江苏省2020年农业废弃物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苏农科〔2020〕5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提出的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必须达80%以上的目标硬任务,特制定《溧阳市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附件:
1、溧阳市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工作方案
2、2020年各镇农膜(地膜)回收任务清单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溧阳生态环境局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溧阳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9月18日
附件1
溧阳市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专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2020 年中央一号文件、省委一号文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18〕3号)、《江苏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苏办发〔2018〕23 号)、《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苏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农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膜回收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60号)提出的2020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必须达80%以上的目标硬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2020 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0%以上。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市场监管,严把地膜准入关卡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及 国 家 强 制 性 标 准 《 聚 乙 烯 吹 塑 农 用 地 面 覆 盖 薄 膜 》(GB13735-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农用薄膜污染防治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农用薄膜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县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农用薄膜生产指导,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农用薄膜回收、再利用过程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按各自职责协同开展超薄地膜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地膜的生产、流通、使用准入要求。坚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
(二)推进“五有”标准网点网络建设,实现回收网络全覆盖
根据省级下达回收网点建设任务,在去年基本建成回收网络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以推进规范网点标准建设为目标,2020 年全市完成2个达到省级“五有”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县级统一,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统一)、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有废膜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废膜进出记录)的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设任务。
(三)强化示范推广,加快减量替代步伐
要选点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强化耐候地膜等新型农膜应用试验示范推广,比较产品在不同生态区域、不同作物、不同栽培条件下的适宜性,及其覆盖使用后对产量、病虫害发生、土壤性状等的影响;科学评估全生物降解地膜、强化耐候膜等替代产品性能,对已较成熟的产品和技术开展示范推广工作,大力开展“一膜两用”、“一膜多用”、地膜减量茬口优化模式示范推广,试点加厚地膜和机械收膜技术。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将其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明确牵头部门,强化组织保障,做好项目落实、资金筹措、推进实施等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要求,压实各级责任,明确部门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镇要尽快出台完善地方关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专项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全面科学的工作台账制度。要结合地方财力,在中央、省级扶持资金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涉农资金,保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需要,调动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利用。要注重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合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推动建立市场化管护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积极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宣传和培训指导。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渠道,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宣传,同时要加大典型做法、先进经验的宣传推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电视讲座、专家授课、现场观摩、技术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层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附件2
2020年各镇农膜(地膜)回收任务清单
单位:吨
镇名
农膜使用
总 量
农膜回收量(80%)
其中地膜
使用总量
地膜回收量(80%)
溧城镇
79
63.2
12.1
9.68
昆仑街道办
70.8
56.64
12.7
10.16
天目湖镇
251.1
200.88
45.8
36.64
埭头镇
130
104
15.6
12.48
别桥镇
100.2
80.16
15.2
12.16
上黄镇
37
29.6
5.7
4.56
上兴镇
120
96
25
20
南渡镇
129.9
103.92
20.5
16.4
戴埠镇
78
62.4
15
12
竹箦镇
53
42.4
10.8
8.64
社渚镇
169
135.2
19.1
15.28
合计
1218
974.4
197.5
158
备注:农膜包含棚膜和地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