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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畜牧兽医站、财政所(财政分局),各相关单位: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的重要手段,是统筹协调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加快构建绿色、生态畜牧业发展格局的有效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部署和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专项资金预算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农计〔2019〕18号、苏财农〔2019〕3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2020年溧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扶持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切实抓好落实。
附件:
1.2020年溧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2. 2020年省级以上转移支付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3.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溧阳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1
2020年溧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
利用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为有效控制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全力推进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统筹协调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发展,加快构建绿色畜牧业、生态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现将对全市符合条件的畜禽养殖场进行扶持。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项目申报指南公开发布,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倡导项目申报单位树立诚信意识,据实编制申报项目内容,不弄虚作假,不重复申报,坚持绩效评价工作。
二、扶持对象、扶持内容
1、扶持对象:全市范围内符合畜牧业产业规划,具有合法的审批手续从事畜禽养殖的企业、规模养殖场(户)、家庭农场;专业从事畜禽粪污综合处理、生产的肥料生产企业;镇、村及相关集体组织等。
2、扶持条件:支持各地以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为主要方向,因地制宜实施种养结合、有机肥生产、沼气等多元化利用。支持畜禽养殖场(户)改进节水养殖工艺和设备,建设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支持畜禽粪污第三方处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组织建设粪污收集、贮存、输运、处理、利用等设施。支持镇、村等集体组织参加本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
3、补助(奖励)标准: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单位,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不超过总投入的50%;对今年以来新增畜禽养殖企业完成畜禽粪污治理并通过所在地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认定的单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养殖场5万元/个。
4、补助(奖励)方式:建设类:项目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项目建成经审核并由第三方验收后,公示无异议,一次性下达补助资金;奖励类:根据畜禽场养殖污染治理检查认定表直接奖励。
5、时间要求:补助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2020年度以前享受过财政补助的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应于2020年12月31日前按要求上报,逾期不申报的作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进度安排
1、组织申报:各镇(街道)进行宣传发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填写2020年省以上转移支付农业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并上报所在镇(街道)畜牧兽医站。
2、镇级审核:各镇(街道)对辖区范围内的申报主体申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包括养殖情况、实施地分布位置(卫星图并标注经纬度)、基础设施、经济效益等。符合条件由镇(街道)畜牧兽医站于2020年12月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
3、市级复核: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与次年1月上旬前依据镇(街道)审核结果,组织人员进行复核。
4、委托验收: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经市级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进行验收。
5、市级公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对第三方中介机构的验收结果进行汇总,根据验收结果确定补助标准,补助名单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补助资金文件。
6、资金发放:市财政局依据补助资金相关要求,补助资金一次性发放至项目实施主体。
四、工作要求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有效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要手段,是我市绿色畜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我市农业资源化、生态化生产的重要方式,各镇(街道)应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行宣传发动,鼓励养殖场(户)、家庭农场及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资源化利用,提升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及种养结合的水平。
附件2
2020年省级以上转移支付级农业项目实施方案
专项名称:2020年省以上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
项目名称:溧阳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实施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农业部门 财政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
一、实施范围
明确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或地点,地点要细化到镇、村。
二、实施内容
分项描述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一)
(二)
……
三、经费预算
(一)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二)明细预算
单位:万元
实施内容
资金来源
合计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市县财政配套资金
实施单位
自筹资金
四、实施进度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年,时间自年月起至年月止,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五、绩效目标
序号
绩效目标名称
目标值
评价指标
标准值
1
2
3
4
5
6
7
六、组织管理
(一)项目组成员(其中明确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二)管理责任人
附件3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依 据
项目总投资额或执行额
万元
申请财政资金
项目所在地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申报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日期: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