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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农村工作局,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目标任务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为2020年达80%以上,2022年达到90%以上。该项工作自2020年开始已被省政府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指标。根据2019年农膜使用情况调查,我市年农膜使用量为1218吨(其中地膜使用量为197.5吨),由于我市农膜使用涉及面广、量大,共涉及农户近2000家,加上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工作去年才刚刚起步,广大农户对农膜使用、管理以及废旧农膜危害性的认识不足,认知度参差不齐,故全面要求农户自觉清理、及时交售废旧农膜工作,短时间内还难以完全做到。为扎实有效、顺序推进该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目标工作任务,根据溧阳市农膜回收利用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1、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实行条块管理负责制,各主体对辖区内农膜使用、回收利用工作负总责。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用薄膜使用、回收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用薄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协调全市农膜使用、回收利用相关工作;各镇(街道办)农村工作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农膜使用、回收监督、回收体系建设、整体环境达标治理等工作,全额完成市里下达给各镇(街道办)的具体回收任务指标;各农膜使用主体负责各自区域内农膜使用、清理、缴送回收站、环境整治工作;各回收站点接受市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办)农村工作局的指导,按划定的包干区完成各自工作任务。
2、建设和完善全覆盖的回收网络。根据农膜使用区域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在全市每个镇(街道办)建立回收(存放)站点,全市共建立回收站点若干个、集中存放点若干个,实现回收网络全覆盖。
3、划定各回收站点废旧农膜回收服务具体区域。划定的回收区域即为各回收站点包干服务区,如果出现问题由所在镇(街道办)农村工作局督促、指导、共同解决,确保工作做实、到位。
4、明确回收站点工作任务,做到包干区内整洁有序。一是做好宣传、指导、引导农户科学使用合格农膜,及时收集、交售废旧农膜,不私自焚烧、掩埋农膜;二是对包干区内农膜实行全量回收,无正当理由不得拒收;三是安排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经常性开展巡回检查、督查,对乱堆放、乱丢弃的废膜及时拾捡和清理。
5、各镇(街道办)、各农膜使用主体、各回收站点均要建立相关台账,台账应当至少保存两年。各镇(街道办)根据本市下达的工作任务建立台账;各农膜使用主体建立农膜使用台账,如实记录使用时间、地点、对象以及农膜名称、用量、生产者、销售者等内容;回收站点建立回收台账,如实记录农膜重量、缴膜人名称、联系方式、回收时间以及处置去向、重量、联系方式、处置时间等内容。
6、各农膜使用主体、各回收站点在符合国家《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条件下可以自行处置农膜,自己处置不了的交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单位(委托人)进行集中有效处置。
7、市农业农村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各农膜使用主体、各回收站点工作开展检查、督查、指导、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8、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主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当奖惩。对各镇(街道办)工作情况适时考评考核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工作不达标的各农膜使用主体不能参加评优,不能申报各类财政补助项目;对各回收站点回收或拾捡的废旧农膜给予一定的补助(回收农户的直接补给农户、巡回拾捡的补给回收站点或拾捡人员)同时对回收站点工作开展较好的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
9、本管理办法由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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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2日
溧阳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