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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溧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省厅、常州市局、溧阳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抓好基础建设,勇于工作创新,全面提升能力,坚持立足实际、综合施策、持续发力,不断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推进新时代溧阳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抓好落实。
3.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领导,召开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会议,对全市退役军人工作作出部署。
4.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持续纠正“四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强化思想政治工作
5.根据国家、省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出台、修订情况,积极推进我市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政治工作指导意见》扎实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强化政治引领。
6.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现行涉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待遇保障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分类梳理。
7.开展退役军人党员“微党课”评比竞赛,培养基层党建骨干。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办法,增添思想政治工
作活力。
8.开展具有溧阳特色的优秀“退役军人之家”建设活动,引导激励社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保障。
三、扎实开展权益维护
9.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加强依托法律法规处理权益维护和矛盾问题的工作力度,推进街道(镇)、社区(村)“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老兵调解员”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10.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程序,落实首办责任制,探索打造集信访接待、思想政治教育为一体的工作平台。
11.动态调整困难退役军人和重点人员信息台账,加强困难人员精准帮扶和矛盾问题精确化解的工作力度。适时出台我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
12.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风险隐患和矛盾问题定期排查会商制度,提高舆情防控处置能力。适时建立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网络舆情监测平台。
13.稳步提高企业军转干部收入待遇水平,扎实开展健康体检、医疗救助、困难慰问等服务保障工作。
四、提升移交安置质量
14.发挥考核引领,推动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随调(迁)随军家属、伤病残士兵(学员)、复员干部等年度接收安置任务高质量完成。
15.突出人岗相适,对全市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办法进行优化和流程再造,进一步提高安置工作的规范度、效能度和公信度。
16.坚持需求导向,在市级机关和各镇(街道)扎实开展军队转业干部需求、退役士兵安置能力等调研,科学编制和严格落实年度安置计划。
17.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提高工作人员审档接档、积分确认、岗位开发、计划统筹、政策解读、思想教育、风险防范、特情处置等能力,进一步强化安置工作中的纪律。
18.聚焦实在管用,开展好军队转业干部进高校专项培训、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
19.完善服务体系,统筹相关部门和单位进一步理顺职能、流程和具体细节,按照身份对等、专业对口、住地就近的思路,力所能及地做好随调随军家属安置工作。
20.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做好全市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士官)生活困难补助和再就业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预判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21.加大政策宣传,适时开展“政策进军营”活动,制作和发放宣传册,帮助了解国家安置政策和溧阳安置办法。
五、大力促进就业创业
22.研究推动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改革创新,扎实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工作。探索开展“订单式”、“定岗式”技能培训。
23.推动全市退役军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实行授牌管理,培育并申报省级示范基地。采取公开招标或申报签约方式确定新一轮教育培训承训机构定点工作。
24.研究出台我市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方案,创新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努力提升高质量考核指标(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率)。
25.举办两次退役军人暨随军家属就业大型招聘会,统筹指导各镇(街道)退役军人就业招聘工作。
26.积极拓展“企业招录”通道,建立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培训机构、企业的三方就业招聘联络机制。
27.研究开展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参加全常州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28.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组织专项检查。
29.研究推进退役士兵到村(居)委会及社会基层组织就业相关举措。
30.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按时序做好受理审核、补缴等工作。
六、提高抚恤优待水平
31.做好优抚对象调评残、退役换证及各类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工作。
32.推进溧阳市退役军人优先优惠措施(二)。
33.做好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及1至4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年度动态核算调整。
34.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大学生入伍奖励金发放系列工作,确保发放完成率达100%。
35.开展参战参试退役及其他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核查工作。
36.开展优抚信息系统数据核查,确保优抚对象二代身份证认证率达100%,入户信息数据核查率达100%。
七.优化拥军褒扬工作
37.制定《2020年溧阳市军地互办实事计划》,督导市双拥成员单位、各辖市区、驻常各部队落实互办实事项目。
38.落实全国双拥办“五个一”(组织一次走访、建立一个联系卡、发送一封慰问信、赠送一个拥军包、解决一批现实困难)的要求,帮助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军队人员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39.组织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组织举办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仪式或烈士公祭仪式。
40.参加常州市级双拥模范单位、先进单位、“十佳”双拥先进个人评选。
41.组织协调市四套班子领导走访慰问驻常部队。
42.组织召开全市双拥总结表彰大会,总结部署工作,表彰先进典型。
43.组织市委、市政府“八一”慰问品采购;协调市领导走访慰问军烈属、革命功臣、残疾军人家庭及困难军人家庭。
44.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和全省退役军人书画摄影作品创作征集活动。
45.推进抓好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加强系统宣传工作,办好各“宣传平台”,全媒体传播宣扬我市退役军人工作和退役军人先进典型。
46.做好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修缮保护、管理维护及统计校核工作。
八、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47.开展“基层基础基本建设年”活动,督促全市全面落实服务中心(站)“五有”要求,夯实基层基础、明晰职能、发挥实效,做到场所建设规范、接待办理规范、服务保障规范、内部管理规范。
48.突出基层导向,建立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联系服务对象,听取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
49.编制“十四五”规划,着眼长远、统筹兼顾,提出全市退役军人工作发展目标、工作思路、重点任务。
50.以提高队伍能力素质为核心,组织开展全系统教育培训,推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51.科学谋划全市退役军人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制定对接国家、省厅、常州市局信息化建设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建设进度。落实退役军人事务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全市退役军人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服务对象基本信息。推进远程信访系统与应急指挥系统建设试点。
52.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
53.组织课题调研,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基础理论、重点难点工作等进行研究。
54.抓好各类考核、评先评优工作。
55.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做好干部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