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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常州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常安办〔2020〕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广泛开展宣贯。各镇区、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制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宣贯方案,明确工作内容,确定宣贯方式,规定时间节点,按照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宣贯工作。
二要选树示范先进。各镇区、各部门每季度选树一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先进企业(单位),并将企业(单位)名单、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形成文字材料每季度末报送市安委办,先进企业(单位)要覆盖本辖区本行业重点高危领域,至少选树附件1中明确的先进企业(单位)个数。
三要确保落到实处。各镇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清单》宣贯、典型选树等内容,激励企业(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督导组将把《清单》落实情况作为督导和考核的重点内容,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请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于4月10日前将宣贯方案报市安委办。每季度末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名单及材料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肖峰,联系电话:16605192753
邮箱:785683334@qq.com
附件: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名额分配
表
2.溧阳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申
报表
3.溧阳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名
单
溧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
名额分配表
镇区/部门
第一
季度
第二
第三
第四
合 计
溧城镇
2
8
中关村
3
12
天目湖镇
10
戴埠镇
1
4
社渚镇
上兴镇
11
埭头镇
别桥镇
上黄镇
竹箦镇
南渡镇
民宗局
0
发改委
应急管理局
6
交通运输局
文旅局
农业农村局
公安局
自然资源局
住建局
工信局
民政局
市场监管局
生态环境局
商务局
消防救援大队
教育局
总 计
30
32
34
128
附件2:
溧阳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申报表
企业(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
类型
经验做法或创新举措
(3000字以内,可另附页)
报送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溧阳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先进企业(单位)名单
报送单位(盖章):
时间:
序号
法人代表
类 型
常安办〔2020〕13号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