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全面开展新《条例》宣传教育培训,组织各科室认真学习条例,明确信息公开目标和任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人事信息6条,业务工作46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本报告年度共收到公众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6件,全部按期予以答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有25条。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局201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件。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建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农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流程,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通过转发权威解读稿件,及时做好科学解读,释疑解惑。平台建设。政府公开信息依托“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荣获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
98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002
+6
218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69.0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在管理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二是规范程序。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9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需求,先后围绕政务新媒体以及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2019年6月以来,根据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我局全面清理规范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博号“红盾溧阳”和微信公众号“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两个新媒体账号,按照上级要求,目前都已关停。
(二)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6件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实现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