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要求和部署,市级机关部门人员要发挥禁放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禁放管控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推动贯彻落实,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现就组织我局人员参与高峰管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时间
重点参与高峰期管控,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月8日共5个重要时间节点,分别是1月24日(除夕)、1月25日(年初一)、1月29日(年初五)、2月1日(年初八)、2月8日(元宵节)。具体时间段为:
1.1月24日19时至1月25日1时;
2.1月25日6时至9时;
3.1月28日23时至1月29日1时;
4.1月29日6时至9时;
5.2月1日6时至9时;
6.2月8日18时至22时。
二、工作安排
1. 深入一线,主动参与重点社区禁放管控工作。按照市禁放办文件要求,除溧城、中关村分局服从属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外,我局在做好江南春、边界市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管控的同时,要组织人员到结对的后街社区参加巡查管控,充实禁放管控力量,配合后街社区落实禁放管控任务。具体管控安排及要求详见《局2020年高峰管控工作安排表》(附件1)。在高峰管控期,参与禁放巡查管控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要模范率先,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岗到位,主要对管控区域进行巡查,发现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阻;对不听劝阻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发现区域内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或占道设摊销售烟花爆竹的,立即报告应急管理、城管等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整治。同时,参与人员注意方式方法,避免矛盾冲突,保证人身安全。
2. 全面发动,积极参与居住地村(社区)禁放管控工作。我局干部职工要积极投入禁放管控工作,积极参与居住地村(社区)或邻近村(社区)、网格的禁放管控工作,及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
三、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局2020年高峰管控工作安排表》的要求,按时到岗,服从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网格长、联络员的统一安排,在区域长的组织领导下,严格履行《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附件2),填写《巡查管控工作情况记录表》(附件3),为推动禁放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出积极贡献。
2.强化督导,抓出成效。要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要求,重点加强对高峰期管控的工作督导,确保人员到位、时间落实、区域覆盖、职责履行,力保管控区域“零燃放”,全力确保全市目标实现。
3.落实经费,搞好保障。
对参加高峰期巡控的人员按照财政要求落实好禁放工作的经费保障。
附件1:局2020年高峰管控工作安排表
附件2:烟花爆竹禁放巡查管控人员职责清单
附件3:局高峰期巡查管控工作情况记录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