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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44451/2020-00010
主题分类:其他 体裁分类:其他 组配分类:其他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产生日期:2020-02-27 发布日期:2020-02-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江苏省启动突发公共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在溧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当然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以最严格、最坚决、最有效地措施,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变化,2020年2月24日,江苏省将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为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电梯安全保障工作,确保群众乘梯安全和电梯维保人员作业安全,结合当前我市疫情形势,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维保工作

督促各电梯维保单位突出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车站、商场等电梯维护保养和和故障应急响应工作,为全面战胜疫情提供强有力保证。

二、有序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和住宅小区电梯维护工作

要求各维保单位应对所有签约维保的电梯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有序做好电梯维保工作。优先安排复工复产企业和住宅小区电梯维保业务。各分局应积极为维保单位协调当地政府或社区,允许维保人员在采取防护措施后进入企业或者小区,开展正常的维保工作。优化其他电梯使用单位的电梯维保业务。因防控工作限制等原因,不能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从事维保工作的,在采取安全措施、向使用单位承诺并向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报备的前提下,可适当延长维保周期。但对故障发生率高、使用年限较长(10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必须加强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

三、强化应急值守、人员防护

各单位要督促各电梯维保单位应当在采取上述措施的基础上,加强应急值守和响应,在接到各类渠道的电梯困人故障报警后应及时赶赴现场开展救援。电梯维保单位应加强对员工的宣传、教育和装备保障,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未采取穿戴口罩等有效防护措施的作业人员,不得开展维保和应急救援作业。

四、尽快摸清底数、加强管理

各分局要根据《溧阳市公众聚集场所及电梯维保单位统计表》、《溧阳市住宅小区及电梯维保单位统计表》(见附件)内容,详细摸清辖区内各公众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内电梯维保单位及电梯数量底数,并于3月10前将表格上报特种设备科。要注重加强对各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提升管理水平。

附件:

1. 《溧阳市公众聚集场所及电梯维保单位统计表》

2. 《溧阳市住宅小区及电梯维保单位统计表》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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