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根据常州市食安委关于印发《常州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意见》的通知(常食安委〔2020〕1号)文件精神,现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健康食品的需要为目标,以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为抓手,以信息公布、风险预警交流和核查处置联动为保障,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巩固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态势,促进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以发现和查处食品安全问题为导向,“合法有序、科学严谨”地开展检验,“客观准确,以评促管”地进行评价;按照“谁组织、谁公布、谁负责”的要求,准确、及时、客观地发布信息,维护消费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突出重点。要聚焦群众关切,突出农兽药残留、重金属、生物毒素等重点指标,覆盖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全业态。要确定重点对象,在生产加工环节以中小型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为重点,在流通环节以大型商超自制食品以及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餐饮环节以学校和托幼机构、养老机构食堂以及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为重点,在种植养殖环节以种植养殖基地为重点。要瞄准重点产品,加强对“三多两特”(发现存在问题多、风险隐患多、群众举报投诉多,时令节点和民俗消费特点)食品的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常专”结合。在开展常规性抽检、客观评估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的基础上,要根据日常检查、舆情热点、突发问题及执法办案的需要,及时有效组织开展针对性抽检工作,实现计划性常规抽检与专项抽检有机结合、互为补充。
(三)坚持科学规范。抽检工作要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承检机构等要严守法定程序和时限,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
三、任务安排
按照常住人口5.5批次/千人计算,全市2020年度需要完成食品安全抽检4180批次。结合我市实际,食安委对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完成食品抽检任务统一分配,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种植养殖、粮食存储与流通环节的食品抽检,需完成食品抽检750批次;市场监管局负责生产、流通、餐饮及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等环节食品抽检,需完成食品抽检343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00批次(附件1),食品抽检必检产品和必检项目1140批次(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认真制定抽检计划和实施方案,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原则,有力推进食品抽检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5日前全面完成抽检工作任务。
(二)加强材料报送。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统筹安排抽检工作进度,按月组织开展食品抽检工作,于每月20日前将当月抽检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3)、抽检产品合格明细表(附件4)、抽检产品不合格明细表(附件5)及工作小结等相关材料报至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科。食品监管部门要依据法律法规和本单位情况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频次不少于每月一次,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
(三)依法核查处置。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检验不合格的食品要依法处理,并督促生产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下架退市、无害化处理等措施,落实好造成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和存在问题整改。检验结论表明不合格食品含有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或者存在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等情形的,应当及时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加强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防范,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附件:1.溧阳市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配表
2.溧阳市2020年食品抽检必检产品和必检项目
3.溧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阶段情况汇总表
4.溧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合格产品明细表
5.溧阳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不合格产品明细表
溧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