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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群团组织:
根据《中共溧阳市委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20】17号)文件精神,为配合推进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工作,现将涉及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事权划分明确如下:
一、在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发展区域内,涉及的市场监管相关工作事权由天目湖分局统一向天目湖生命康原建设指挥部负责。
二、根据“对溧城镇大林村、上阁楼村、天目湖茶亭村、古县村、美景天城社区、天目国际村社区全境区域实行经济社会事务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将溧城镇大林村、上阁楼村区域范围涉及市场监管工作所有事权由溧城分局划归至天目湖分局。
三、请溧城分局、天目湖分局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移交、衔接,并在2020年4月8日前完成。
以上通知,请认真遵照执行。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