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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江苏省特检院常州分院溧阳所: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专职检查员队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以年轻化、专业化为主,选取一批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正的干部,对指定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梳理排查不符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方面的问题隐患,杜绝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和遏制一般事故发生,着力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二、人员组成
专职检查员队伍设总指挥长1名、副总指挥长1名,下设5个检查组,组员由取得有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或行政执法证的干部担任,主要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方面的检查督查工作。如有组员调整,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重新指派,不再另行发文。
总指挥长:花建国
副指挥长:莫建斌
第一组组长:黄立新
组员:王建平 徐 科 陈哲宇
第二组组长:王康宇
组员:毕延涛 胡国民 戴春强
第三组组长:史 浩
组员:陈道林 丁文馨 汤禹洪
第四组组长:杨浩明
组员:蒋 定 方应强 汪 舟
第五组组长:陈 彬
组员:姜小伟 赵墨翰 王 浩
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负责对专职检查员业务指导,人员临时调配;负责检查任务的指派、协调、实施及疑难问题研究;协调特检院常州分院溧阳所为特种设备风险辨识及隐患整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配合专职检查员开展检查行动。
三、检查范围
(一)检查对象:
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根据掌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综合因素确定,主要范围如下:
1.涉危化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公众聚集场所或拟举办重大活动场所的重点监管单位;
3.特种设备使用台数较多(20台以上)的单位;
4.近2年发生过事故的单位;
5.取得许可资质满1年以上的单位;
6.被投诉举报较多的单位或发生有公众影响事件的单位;
7.从事气瓶充装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单位;
8.分局反映问题较多较重,需要协助重点检查的单位;
9.上级或领导交办其他需要检查的单位。
(二)检查内容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及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内容进行。
四、检查方式
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检查计划,主要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日时间,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按照“四不两直”方式进行检查督查。
检查工作由各检查组组长在接到检查计划后,通知所辖区域监管人员共同实施。
辖区监管人员应在现场检查的各类文书上签字,并负责督促被检查单位对检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
五、后勤保障
办公室、财务装备科负责检查工作所需装备、车辆、经费等后勤保障工作。
六、奖惩
专职检查员表现情况纳入干部评先评优考核内容,表现特别突出的,在干部选拔中予以优先考虑。
(此件公开发布)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