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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副局长为分管领导,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科主要负责,明确综合科一名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制度规范,夯实公开基础。我局及时制定包括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在内的6项制度,确保公开工作做到规范、高效、便民,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等作了严格规范,为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三是主抓平台建设,增强公开能力。截止2019年底,我局发布部门动态类信息17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制度5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机构职能1条、法规文件及解读7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业务工作6条。本年度未发生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910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和渠道还有进一步的提升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针对性、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近年来非法集资问题形势严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部分非法集资活动形式隐蔽,迷惑性强。为进一步增强群众辨别能力,切实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19年8月我局就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热点问题进行回答,并发布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热点回应栏目。
(二)及时解读政策文件。对印发的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2019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溧阳市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解读共计3篇。
(三)稳妥办理建议提案。高质量完成1件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任务、1件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任务,实现满意率100%,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