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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大集团: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市级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溧政发〔2019〕1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国有企业日常运营管理规范化,现就加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备案审批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文件学习,充分明确国有企业备案审批管理重大事项。集团内部及下属子公司重大事项原则上均由集团公司办公室统一扎口上报国资中心,履行备案或审批程序。
二、明确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为重大事项上报管理主要责任人,并上报一名业务负责人(见附件,填写盖章后8月底前纸质稿报国资中心)。
三、重大事项备案审批管理纳入年度规范化指标管理考核,不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按考核规定处理。
附件: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责任人联系表
溧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