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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各企事业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全镇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苏政传发〔2020〕20号)、《常州市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的通告》最新要求,全镇各类企业一律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2. 春节期间未停产企业按原规模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按要求制定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以及防控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将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报镇企业复工专班备案。经市镇两级防控应急指挥部按疫情防控要求核查审核同意,可维持现状继续生产,同时必须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3. 对因特殊原因确需在2月9日24时前复工的企业,应说明原因,需提供职工防控摸排信息采集表(含重点疫区来溧员工流动信息情况)、应对疫情预案措施、负责疫情防控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提前向镇企业复工专班申请,经审核后,报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部企业工作组(市工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复工。
4. 各企业最大程度动员离溧员工不提前返回溧阳,做好在溧员工思想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全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近期一律不得组织人员来溧。
5.强化联动,形成合力,加强督促指导。镇经贸、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镇企业,做好督查检查工作,并做好每日信息上报工作;其他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或扩大规模的企业,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落实防控防疫措施不到位,缓报、瞒报、漏报疫情的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相关措施。
二、复工条件
各企业要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的复工时间,深入开展员工调查摸底,分批分次有序组织落实复工,严格落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出租厂房的企业也必须履行主体责任,督促租赁厂房企业,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和日报制度,切实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企业平稳运行。
1.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内部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成立复工疫情防控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企业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建立企业值班制度。企业有宿舍的,由企业集中监管,没有宿舍在外租房的员工,由企业告知镇企业复工专班,由企业主管,村(社区)协管,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落实。
2. 员工排查到位。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期间流动信息情况,落实A、B、C三类人员属地管理。A类人员为重点疫区人员,一律禁止返溧;一经查出与确诊病例接触人员,一律立即送至市集中隔离点留观14天,并纳入A级人员管理。B类人员为其他疫情地区返溧员工,按要求填写《本企业外地员工情况表》,经14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无任何症状方可上岗。C类人员为溧阳籍员工及没有出溧阳的员工(包括隔离期结束B类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本企业复工人员情况表》,无任何症状方可上岗。返溧员工必须向企业填报个人申请表,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企业指定专人每天必须填报湖北等重点疫区返溧员工、其他疫区返溧员工、溧阳籍外出返溧员工信息表,上报镇企业复工专班,不得缓报、漏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镇企业复工专班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 设施物资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对原材物料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连续生产的周期;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必须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外来员工较多的企业必须单独设置标准隔离间,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租用宾馆等设施,可以单独作为隔离间,企业要按照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
4. 内部管理到位。企业开工第一天务必做到“五个到位”。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到位;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措施要到位;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以车间、班组为单位的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企业、职工参与配合全镇联防联控承诺要到位。企业正常生产期间务必做到“四个坚持”。坚持每日全体人员体温检测进厂,做好体温测量记录,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特别是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食堂等人员密集区域应多次消杀,其他厕所、电梯、办公区、隔离区等区域应做好日常消毒管控工作;坚持每日进出车辆、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坚持每日向镇企业复工专班报告情况。
具备上述四个复工条件的企业可提出复工申请,所有准备复工的企业设施设备、人员培训、责任落实等必须全面达到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后方能复工。
三、复工流程
申请复工的企业需提前2天向镇企业复工工作专班提出复工申请,由职能部门干部上门对照复工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经镇企业复工专班审核后,报市疫情应急防控指挥企业工作组(市工信局)复核审批,审批后方可复工。
四、日常管理
(一)强化员工管理
1.上班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班。
2.口罩佩戴。内部人员必须全部佩戴医用等有效口罩,专人负责指导员工正确佩戴口罩的方法,并定期更换,不允许交叉佩戴口罩,同时提倡节约使用。
3.进入厂区。落实每日健康检查制度。B类人员经14天隔离正常员工及C类正常员工,每天测温2次,上下班自觉接受红外测温仪测温,逐一登记信息,正常温度不高于37.3℃,超过正常温度人员,主动居家隔离,必要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入室办公。保持办公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严格洗手,接待外来人员双方须佩戴口罩。
5.食堂用餐。重点减少食堂用餐人员聚集,实行分批到食堂用餐,有条件的实行分餐、送餐。进入食堂必须佩戴口罩(仅用餐时摘下)、不面对面用餐、排队拉开距离、用餐时减少或不说话、用完餐后立即离开等。
6.下班时间。下班洗手后佩戴口罩外出,回到家中摘掉口罩后首先洗手消毒。手机和钥匙使用消毒湿巾或75%酒精擦拭。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7.后勤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作业时须佩戴口罩、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安保人员须佩戴口罩,并认真询问和登记外来人员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食堂厨师必须经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8.公务来访。须戴口罩,进入厂区、办公楼前首先进行体温检测,并主动介绍有无湖北等重点疫区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3℃以下,方可进入。
(二)强化场所管控
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食堂、住宿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其他厕所、办公区、隔离区等区域的日常消毒管控工作。
1. 生产车间。勤开窗通风,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定期消毒。
2. 办公区域。不得使用中央空调,办公室门把手、办公
桌、过道等每天上班前消毒一次,保持开窗通风 。
3. 会议室消毒。每天消毒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 宿舍区管控。对宿舍公共区域走道楼道、公共厕所、门卫每天消毒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5. 电梯消毒。轿厢内放置消毒洗手液供使用,电梯按钮贴保鲜膜,每天更换4次;电梯轿厢专人消毒,每2小时消毒一次。
6. 门卫消毒。厂区门卫每天消毒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7. 食堂消毒。安装紫外线灯管消毒或每天使用消毒剂消毒;餐具必须每次经过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确保饮食安全。
8. 公共卫生区域。必须保持全天开窗通风,不得留有卫生死角,口罩等废弃物定点收集,专人统一处理。定期用84消毒液(按1:50-200配比)进行消毒。
(三)强化车辆管控
对进入厂区的所有车辆必须进行消毒登记。对接人员信息确认,用途及人员行程信息登记,须对进入厂区车内所有人员进行测量体温,信息未经确认不得进入厂区。
1. 装卸货车辆管控。门卫严格把控,严禁重点疫区车辆进入厂区并上报;非疫区装卸货车辆驾驶员必须佩戴口罩,人员体温监测合格,对外来装卸货车辆对车身喷洒消毒后方可进入厂区;进入厂区后驾驶员严格遵守规定路线行驶,不得中途离车,严禁驾驶员与内部人员接触。
2. 小车班车辆管控。加强对小车班的日常管理,应严格控制公司车辆外出,严禁前往疫区。司机外出时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每天测温1次,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加强小车班车辆外出登记,小车驾驶员对司乘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路线确认,发现异常拒绝搭乘;进入厂区,人员下车后,对车身、车内全面喷洒消毒。
3. 员工自驾车辆。员工自驾车辆必须由公司登记牌照、人车不符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员工自驾车除正常上下班后,不得私自离开溧阳市境内。
五、工作机制
成立戴埠镇企业复工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镇企业复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总指挥:万 琦
副总指挥:张国俊、肖剑波
成员:费 翔 黄 奎 曾 峰 吴孜彦 赵 艳
王梦洁 周之密 王金玲 赵 娟 于建平
主要职责:
1. 对接市防疫指挥部小组和镇防疫指挥部工作;
2. 负责企业复工方案的制定指导工作;
3. 负责受理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及其他中小企业复工申请、复工方案、应急预案等资料的初审、上报复核审批及现场核查等工作;
4. 负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复工后的水、电、气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协调对接;
5. 按照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企业人员密集型区域和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防控措施指导检查;
6. 按照指挥部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及开展安全检查;
7、负责辖区内企业复工信息和员工新增摸排信息报表汇总;
8、负责辖区内复工企业防控期间各类问题的收集上报和舆情处理。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