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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充分发挥家庭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寻找“最美家庭”和评选“文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评选范围:凡在本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家庭(家庭成员户籍不限),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无违背公序良俗的家庭均可参加。
寻找及评选名额:最美家庭80户、文明家庭167户(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家庭寻找要求
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只要是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具有优良家风,事迹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传递正能量、具有闪光点的家庭均在寻找范围之内。各村(居)要拓宽寻找渠道,创新活动形式,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大力宣传在疫情防控、书香润德、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移风易俗等方面事迹突出的各类家庭,力求使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
(二)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行业规范、村规民约,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
2.遵德守礼。家庭成员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养成。乐观豁达、待人宽容,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维护公共卫生,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和规则,在工作生活、社会交往、公共场所、网络空间、旅游出行等各个方面崇德尚礼、知行统一。奉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态度、生活方式,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3.平等和谐。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沟通顺畅,感情深厚、亲情陪伴。父母与子女之间长幼有序、孝老爱亲、传承孝道。夫妻之间忠诚恩爱、包容接纳、责任共担。亲属之间、邻里之间友善和睦、共同分享、守望相助。家庭成员日常生活温馨乐观、彼此扶助、相濡以沫,特殊困难不离不弃、舍己为家、尽心尽责。家庭成员民族团结意识强,理解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差异、包容多样。
4.敬业诚信。家庭成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勉为民、甘于奉献。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合法经营、公平交易。重信用、守承诺,真诚做人、守信做事。树立尚德守法、以义取利的义利观。传承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优良品德。遵守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准则,立足岗位践行诚信规范。
5.家教良好。父母尊师重教、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引导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家庭成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良好阅读习惯,学习氛围浓厚。
6.家风淳朴。弘扬家和万事兴、忠厚传家久、百善孝为先等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注重为人处世、修身劝学、理家育子、和亲睦邻之道。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传承好家训,提醒引导、感染熏陶家庭成员。有体现传统美德、符合生活实际的新时代家规,以好家规规范家庭成员的言行。
7.绿色节俭。家庭环境干净整洁。家庭成员生态意识和环保理念强,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注重资源再利用。勤劳节俭、厉行节约,注重节约水、电、纸张等各类资源能源,杜绝浪费。积极宣传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绿色出行,采用绿色家装,使用绿色产品。做到文明餐饮,传播健康理念。生活量入为出、适度消费,婚丧嫁娶操办从俭、不铺张奢华。
8.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公共事务。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劳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等公益活动。积极参加邻里守望、扶贫济困、生态环保、养老助残、法律援助、文化体育等各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热情关心特殊困难人员,参加结对帮扶等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戴埠镇“最美家庭”和“文明家庭”:
1.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评选方式
(一)分级评选。各村(居)要按照评选条件,采取家庭自荐、群众互荐、群众评议、组织审核等方式开展本级寻找“最美家庭”、评选“文明家庭”表彰工作,由各村(居)自行组织表彰。
(二)择优推荐。各村(居)在认真对照参选标准和条件的基础上,择优向镇党委政府推荐。推荐的候选家庭要在本村(居)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评议,广泛听取意见,确认没有违纪违法、道德败坏等问题。镇纪委、组织、宣传、妇联等部门对村(居)推荐家庭进行汇总、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征询有关方面和人员意见后,确定镇级候选名单,报镇党政联席会研究,适时予以表彰。原则上以往已获得过常州市级以上表彰的家庭不再推荐。
(三)动态管理。每届期满时,组织复查,符合条件的保留荣誉称号;不再具备评选标准、或已缺乏典型示范意义的,取消荣誉称号。对届期内发生重大问题的家庭,及时撤销荣誉称号。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家庭,不得参加今后的评选。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充分认识寻找“最美家庭”和评选“文明家庭”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把该活动摆上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切实抓好落实,使寻找和评选过程成为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的过程。
(二)坚持群众路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多深入村(居)、学校、单位等实地走访查看,听取群众反映,使评选的过程成为吸引群众广泛参与的过程,力求使寻找出的“最美家庭”和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严格标准程序。推荐和评选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筛选把关,坚持质量第一,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家庭评选出来。要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等各个环节,确保寻找、评选出的家庭立得住、传得开。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四)营造宣传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以及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多种宣传形式和阵地,讲述最美家庭故事,传播文明家庭理念,增强社会各界对寻找“最美家庭” 和评选“文明家庭”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引领广大家庭和群众崇德向善、追求和谐幸福新生活。
请各村(居)于4月30日前将“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候选户汇总表(附件2)和推荐表(附件3和附件4)盖章后报至镇妇联,一式两份。联系人:洪书正,联系电话:87907766,电子邮件:1575615085@qq.com。
附件:1. 戴埠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2. 戴埠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候选户汇总表
3. 戴埠镇“最美家庭”推荐表
4. 戴埠镇“文明家庭”推荐表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
溧阳市戴埠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7日印发
附件1:
戴埠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最美家庭
文明家庭
松岭村
3
8
南渚村
5
10
横涧村
黄岗岭村
同官村
4
9
李家园村
6
戴南村
山口村
红武村
河西村
牛场村
戴北村
高桥村
郑墅村
新桥村
百家塘村
赵家桥村
居 委
合 计
80
167
附件2
戴埠镇“最美家庭”、“文明家庭” 候选户汇总表
序号
户主姓名
家庭主要成员(包括户主信息)
推荐
类型(最美家庭或文明家庭)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附件3
戴埠镇最美家庭推荐表
所在村(居):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
程度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及职务
家
庭
主
要
成
员
称 谓
姓 名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家庭曾获
荣 誉
主要事迹
推
荐
单
位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镇政府审核意见
附件4
戴埠镇文明家庭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