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端应用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智能问答
登录个人中心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禁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的秸秆禁烧工作,努力遏制秸秆焚烧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管理工作有序实施,特制定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及奖惩办法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切实保护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贯彻“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方针,认真做好我镇秸秆禁烧工作,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工作“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即:确保不发生省、市“第一把火”;确保不被省环保厅通报、被媒体报道;确保不发生大面积连片焚烧或造成人员伤害、空气污染等灾害性状况。
二、考核对象
全镇机关事业干部及各村定额干部、定村干部。
三、考核办法
秸秆禁烧工作采用百分制办法进行考核,分夏、秋两季分别进行单项考核,考核主要包括禁烧工作的组织保障、禁烧成效两个部分。
(一)考核内容与分值
1、组织保障(20分)
(1)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工作(2分)。村定额干部要带头执行禁烧规定,通过发放公告、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禁烧工作。各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3张,每个自然村不少于1条禁烧宣传标语,对规模种植户(10亩以上)发放政府公告。自然村张贴公告每少1张扣0.5分,群众不知晓禁烧工作的发现一次扣0.5分。
(2)加强组织领导(5分)。成立以各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其他人员参加的秸秆禁烧工作小组,夏收、秋收前对秸秆禁烧工作及时作出部署。未成立禁烧工作小组的,扣2分;未作出禁烧工作部署的,扣3分。
(3)建立秸秆禁烧工作网络责任体系(3分)。建立村、组两级禁烧工作网络,田块包干责任落实到人,绘制地块包干地图(村、组责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镇政府),制定村组禁烧工作考核办法。未绘制田块包干图的扣1.5分;未制定村组考核办法的,扣1.5分。
(4)加强现场巡查和处置工作(10分)。制订秸秆禁烧巡查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巡查并及时处置现场火点,联系人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未制定巡查方案的扣2分;未制定应急预案的扣2分;联系电话无人接听的,一次扣2分;现场巡查工作不落实的,一次扣4分;本项工作扣分不设上限。
2、禁烧成效(80分)
(1)卫星遥感监测发现火点每个扣20分、省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20分,常州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15分,溧阳市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5分,镇巡查发现火点扣1分,各级巡查核实过火面积超过300平方米以上的按相应等级作加倍扣分。
(2)在相关部门巡查发现火点信息后,各村要按照应急响应处置预案的要求在15分钟内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并在30分钟内向巡查人员上报处置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或上报情况的,一次加扣5分。
所有扣分上限以该子项最高分值为限(现场巡查及处置工作项除外),扣完即止。同一火点,不重复扣分,以通报级别扣最高分。
(二)考核办法
1、考核分两次进行,对夏收与秋收禁烧工作分别考核评分,并在夏收和秋收结束后一个月完成。
2、考核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保障部分以资料审查为主,禁烧成效部分以现场巡查为主。检查巡查结果作为镇督查考核组的考核依据。
四、奖惩办法
(一)实施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
1、各村上交镇财政所禁烧保证金为1万元。对各村发现的秸秆焚烧火点实施保证金扣除制度,其中省级以上发现火点(除第一把火)每个扣5000元,常州市级发现火点(除第一把火)每个扣1000元,溧阳市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500元。镇级巡查发现火点每个扣200元。
2、各村党总支书记及各村定额干部本人上交农业服务中心保证金5000元、3000元。如果不按期缴纳,结算时扣除村党总支书记个人奖金500元,其他村部门干部,由村委牵头收取保证金2000元,参照村定额干部考核。
3、全体机关事业干部、定村干部保证金上交至镇财政所,每人交3000元。对无故脱岗人员由纪委督查组提出处理意见。
4、以上保证金必须在领取文件后三日以内全部缴纳入账。
(二)严查严控第一把火。对被生态环境部通报和省级、常州市级巡查发现的火点,上级通报我市后,第一处火点所在村有关考核一律以0计算,一次性扣光保证金,另行补缴,同时按上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村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奖金按每分100元计。综合考核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村,奖金按所得分值发放,村定额干部、定村定片人员奖金按所交保证金1∶1发放;考核得分75分(含75分)以上85分以下的村,奖金按所得分值的一半发放;村定额干部、定村定片人员奖金按所交保证金1∶0.5发放,考核得分75分以下的村及村定额干部、定村定片人员没收保证金不予奖励,村书记及定村干部向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组长作书面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