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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全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成效,现制定南渡镇2020年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班子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南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并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宣传发动组 组长:彭秋艳;工作职责:深入宣传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督促各村按要求落实宣传方案,整理、上报本镇工作中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
(二)综合利用组 组长:施留平,成员包含所有定片定村干部;工作职责:指导和参与各村的秸杆收集,转运和综合利用,做好禁烧宣传和火点扑灭工作,对收割机械操作人员做好指导工作,尽量不影响群众的正常播种。
(三)禁烧巡查组 组长:张凯,成员包含全镇19个巡查组以及南渡派出所、南渡城管中队、南渡环保中队。工作职责:组织对全镇范围内的进行24小时巡逻,对发现的火点进行拍摄取证并立即通知所在村组织人员扑灭,有条件的情况下要自行先予以扑灭,并做好巡查记录和统计汇总,作为考核依据;对多次劝阻无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个人,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及时介入调查处理。
(四)应急处置组 组长:朱志伟,成员包含南渡城管中队、物管办、南渡消防中队。工作职责:制定应急响应预案,组织秸秆禁烧应急分队,对重点区域和重要时间段进行严密巡查,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五)督查考核组 组长:彭爱国。工作职责:采取每日巡检和不定期不定点抽查的方式,严格督查各村干部和定片定村人员的到岗情况,督促保证金到账,负责禁烧巡查小组每日情况汇总及工作考核计分,并严格按考核办法兑现奖惩。
二、工作措施
1、南渡集镇、旧县集镇、强埠集镇、大溪集镇及各村要认真开展禁烧宣传工作,南渡中心集镇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8条,其它集镇悬挂禁烧横幅不少于4条;每个自然村张贴禁烧公告不少于3张,张贴禁烧标语不少于2条。
2、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镇成立19个巡查组和2支应急处置组,负责禁烧期间昼夜巡查、督查、考核工作:巡查组在全镇范围内根据所定村开展巡查、考核工作;加密巡查期间,应急组在全镇范围内根据禁烧态势及领导指示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巡查组查获的各村火点情况,每日上午9:00前交至屈旻同志处;屈旻同志须及时对各组数据进行汇总,汇总数据报“督查考核组”组长审核后,在秸秆禁烧工作微信群中公布。
4、镇、村、组秸秆禁烧全体人员须确保手机24小时开机。镇秸秆禁烧24小时值班电话为87620160。一旦发现火点,各定村领导需立即组织所属区域的秸秆禁烧工作人员前往处置。
三、巡查范围及时间
明确为全镇区域全覆盖、24小时全天候。
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10月1日至12月31日
白天巡查时间为:7:00-17:30;晚上巡查时间为:17:30-23:00。
四、工作要求
1、各巡查组按时对所分配工作区域实施全覆盖、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做到晴天查火点,雨天查痕迹。(见附件2、3)
2、各巡查组按照时段、区域分工,负责对巡查区域火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登记,发现火点时,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或由其派员到场处置,并按照要求记录村禁烧人员到场处置情况(记录表见附件4)。
3、应急组和督察考核组负责在国道、省道、县道及机动车可达道路区域沿线可视范围进行循环巡查,发现火点立即通知所在村负责人派员到现场处置,并通知巡查组对火点情况进行拍摄取证。同时,要带足扑火装备,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切实履行应急使命。
4、请各巡查组、应急组在巡查期间按时到岗,认真开展巡查监察工作。对发现连片焚烧影响主要公路运输安全、影响油库、加油站、粮库、通讯和电力设施等重点防火区域安全,及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等严重情形的,应立即向当日值班镇领导进行汇报。
5、定村定片的镇领导及成员,务必深入禁烧一线,全程指导、督查、协调所定村禁烧工作,切实履行“包干”责任;各巡查组、应急组,务必深入田间地头,如实、严格、公正的开展巡查考核等相关工作。
6、因禁烧工作履职不到位,或因在禁烧巡查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导致我镇禁烧工作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南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南渡镇2020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定村人员名单
3.南渡镇秸秆禁烧巡查及应急处置方案
4.南渡镇“2020年秋收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
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南渡镇2020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鹏程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施留平 党委副书记
张 凯 副镇长
彭爱国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蒋婷婷 党委组织委员
彭秋艳 党委宣传委员
朱志伟 党委政法委员、人武部部长
成 员:吴有安 党政、人大秘书
杨信芳 财政所所长
居永华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蒋 杰 南渡环保中队副中队长
史天舒 南渡派出所所长
丁 东 南渡交管所所长
曾宪进 南渡消防中队中队长
彭东明 南渡城管中队中队长
朱和平 联盟村党总支书记
宋 斌 平城村党总支书记
朱才保 大圩村党总支书记
芮汉华 新河村党总支书记
陈利民 西圩村党总支书记
洪 骥 庆丰村党总支书记
夏和平 永丰村党总支书记
许云亮 强埠村党总支书记、南渡物管办主任
马 维 堑口村党总支书记
朱卫星 梅庄村党总支书记
吴云江 旧县村党委书记
孙洪保 福新村党总支书记
季晓斌 东湖村党总支副书记
王定保 腾村村党总支书记
张晴泽 胜笪村党总支书记
郁 润 黄山村党总支书记
姜国涛 石街村党总支书记
黄小杰 淦西村党总支书记
蒋争光 钱家圩村党总支书记
附件2:
南渡镇2020年度秸秆禁烧工作定村人员名单
村 名
挂村领导
定 村 人 员
联盟村
朱振宇
▲黄 俊、*王 琴、张霏帆、黄婷婷
新河村
史超骏
*吴有安、▲陈 婷、陈菊花、朱 雯
平城村
彭爱国
▲张建新、*章 立、邹媛媛、姜 健
大圩村
甘新龙、高 蓉、甘文君、*李爱华、▲芮震芳
西圩村
蒋婷婷
*张 俊、▲石少白、蒋昕彤、严之然、史孟灵
庆丰村
▲金 科、*黄毕宸、陈亦秋、夏非凡、洪 瑾、曹 煜
永丰村
朱志伟
王国威、吕勤英、周秀元、*王佳慧、▲朱 俊
强埠村
▲陈京伟、*张国军、冯青腾、潘 光、许正昊、屈 旻
堑口村
姚国良
施建栋、▲潘 东、*吴忠波、陈锦宝、吴 维
梅庄村
彭秋艳
▲王建中、*曾 兴、狄 涛、易会友、陈佩君
福新村
▲戴 涛、姜玉琴、芮琴芳、唐家瑶、*戴 振
旧县村
张 凯
▲陈国平、*李新平、强志伟、张 津、董梦奎
东湖村
史渊富、陈晓榕、刘秋凤、李 忠、▲李赵斌、*陈志刚、李 璇
黄山村
顾 薇
黄轶丹、李静娟、张云富、裴 远、▲方 锐、*金 珊
胜笪村
石留毅
▲姜洪奎、徐光福、*宋 军、沈 啸、李小兰
腾村村
▲王国才、张信娣、尹 捷、王跃新、黄轶媛、*马斯奇
钱家圩村
潘 鑫
俞为民、▲曹 诚、*沈建国、徐荟博、储函君、杨 萍
石街村
▲居永华、杨惠忠、*邵春荣、汤 静、鲍 云、杨信芳
淦西村
施留平
▲姜志平、陈 赟、刘文旭、*殷科峰、陈建泉、濮汉忠
注:带“▲”兼任各村巡查组组长,带“*”兼任巡查组数据上报联络员。
附件3:
南渡镇秸杆禁烧巡查及应急处置方案
为全面完成省、常州及溧阳市政府下达的秸杆禁烧工作任务,确保南渡镇境内不发生秸杆焚烧现象,特制定如下巡查和应急处置方案:
一、建立秸杆禁烧巡查和应急处置小组
根据我镇实际,建立19支巡查组和2支应急处置小组:
巡查组:各村巡查组组长、副组长已列至定村人员名单中(附件2);城管中队负责镇东片、大溪片、南渡片;物管办负责旧县片、强埠片、庆丰片
应急一组:组长:彭东明 成员:全体城管队员
应急二组:组长:许云亮 成员:物管办、全体消防队员
总指挥:王鹏程
副总指挥:施留平、张凯、彭爱国、蒋婷婷、彭秋艳、朱志伟
二、巡查时间和范围
1、巡查时间:夏季5月20日至6月30日止,秋季10月1日起至12月30日止。
每天上午7:00——晚上11:00
三、巡查及处置工作要求
1、各组负责巡查各自路段及沿线村庄,确保全部巡查时间内在巡查路线上;
2、巡查时发现有人点火及时做好宣传、劝阻工作,立即通知所在村书记,并及时上报处置情况;
3、发现已起火的火点,立即通知村书记,督促村灭火队到位,同时立即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协助相应村共同处置,并将处置情况上报镇考核组屈旻处(准确真实填写每日巡查记录表,详见附件4);
4、巡查时发现已过火痕迹,立即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由镇、村及时处置;
5、巡查时检查村级巡查队、灭火队、定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发现离岗情况,查明原因及时上报考核组;
6、在环保督查发现火点后,接通知10分钟内到现场处置,并及时通知对应村的挂钩镇领导,告知方位,并上报处置情况;
7、镇挂钩领导、片长、村委干部、定村干部按各自分工,在巡查时间内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巡查、督促和妥善处置工作。遇特殊情况,与应急小组联系。
8、各巡查小组中午、晚上在食堂用餐,节假日不休息。
四、考核
本工作涉及的各小组成员的考核按每组所涉村的平均成绩作为考核成绩折算奖罚。
考核组联系人:屈旻、李璇
附件4:
南渡镇 “2020年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巡查记录表
序号
时间
地点
焚烧火点数
(个)
秸秆焚烧情况描述(秸秆类型、面积、是否明火)
村委人员到场处置情况
检查
人员
签名
备注
(月 日 时 分)
村
具体地点
(地点描述或GPS
定位)
电话通知时间 (时 分)
到现场处置时间(时分)
上报处置情况时间(时分)
备注:1.火点记录和照片请一一对应,时间一致;2.电话通知时间为拨打或接通村联系人时间,连续3次拨打无人接听请在备注中说明无人接听。